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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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课程标准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它既是一门课程或某一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是选用教材、制订授课计划、实施教学和教学检查的依据。制定和编写规范、科学的课程标准,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规范化教学的重要措施。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课程标准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现代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为指导、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以课程的改革与建设为基础,科学合理地构筑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第二条课程标准要准确地体现人才培养方案中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相同课程的课程标准在不同专业应根据各
2、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课程标准编写要体现改革的精神,不能服从某种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第三条课程标准要服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优化的要求,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规定教学基本要求,明确与有关课程(如后续课程)的衔接。第四条课程标准要从职业需要出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确定教学内容,要将课程教学内容项目化,着眼于探索建立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有效教学模式,强调职业能力的形成和职业素质的养成。第五条课程标准的文字表达要规范,技术要求和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简明扼要,公
3、共基础课等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对统一格式进行调整。第六条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第七条课程标准要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第二章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第八条课程标准的制(修)定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在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理论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的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核心课程要在实践专家研讨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由相应
4、专业的专、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开发组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完成课程标准设计工作;课程标准应由对课程有研究、直接从事课程教学的教师负责起草。第九条课程组负责组织相关教师、企业技术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初稿,课程负责人进行初审;教学单位组织由行业企业专家、技能能手参加的课程标准审核专家组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后,由专业带头人、各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报送教学科研部备案。第十条课程标准以专业为单位按理论课程、理实一体课程和实践课程的顺序装订,包括封面、目录、内容等,公共课由所属教学单位负责报送。第三章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制订课程标准。第十
5、一条课程性质及与其他课程的分工与联系。课程性质就是给本课程一个准确的定位,是基础课还是核心课,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是拓展课还是职业资格或技能认证课程,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分工与联系,要说明三个问题:1 .本课程在知识、能力(或技能)和素质培养中和其他课程是处于怎样地位的,对达到人才培养目标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2 .本课程开设之前,需要哪些前导课程作为它的基础;3 .本课程结束之后,又可为哪些后续课程打下什么基础。第十二条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一)课程目标是从宏观上明确本课程结束后,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总目标,是属于第一层次的要求。(二)基本要求是从知识、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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