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辽宁省食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食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辽宁省食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食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辽宁省内县级以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 围为食品。本细则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 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2. 1过度包装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3. 2销售包装以销售为主要目的,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3.3 内装物包装件内所装的食品。3.4 包装空隙率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3.5 综合商品包装内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食品的商品。2. 6单件具有独
2、立包装且净含量标注明确的物品。2.7 包装层数完全包裹内装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注:完全包裹指使包装物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2.8 商品必要空间系数(Z)用于保护食品所需空间度量的校正因子。3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细则。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抽样4. 1抽样方法对食品包装的抽样,应在生产企业成品库内或者线上、线下食品 销售场所的待销食品中抽取。抽样时应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 抽样单。在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时,应同时
3、检查食品的包装成本和销售价格 比率,并填写食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登记表。在线上、线下销售企 业进行抽样时,不对该项目进行检查。如果对该项目有疑问,可延伸 至该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4.2抽样数量随机抽样工具选择骰子,对同一品种、同一包装样式的食品,抽 样数量为2件(其中1件为检验样品,1件为备用样品)。4.3样品处置4.3. 1封样对样品进行封样,样品应妥善包装,应当严密、牢固以保证确保 样品的真实性,同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由抽样人员和 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在封样单上签名。为防拆封,可使用多张封样单。4. 3.2样品保存按规定对样品封条进行检查、接收,并做必要的检查记录,如发 现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 食品 过度 包装 监督 抽查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