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docx
《矿山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山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矿山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调度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调度室)规范、可靠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由安全监控系统、生产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等相关系统组成的监测监控系统。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是指装备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的场所。第四条矿山企业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加强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监测监控系统的稳
2、定性和可靠性。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配备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定。第六条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调度通信等系统应在地面统一平台上融合,并必须将显示和控制终端设置在调度室,全面反映监控信息。鼓励对视频监控、无线通信、运输监控等系统进行融合。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检修维护制度和监测监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和主副值班制度。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需要专人负责。第八条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信息远传、联系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调度通
3、信系统应当具有选呼、急呼、全呼、强插、强拆、监听、录音等功能,特别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调度总机必须具有以上全部功能。第九条地面中心站必须实现与上级企业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移动端的互联互通,保证相关监测监控数据的及时调阅。第十条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生产岗位经历2年以上,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现状、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职责,掌握各类监测监控信息分析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报告流程,准确判断异常情况和下达调度命令。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赋予值班人员紧急撤离指挥权,遇到险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第十二条地面中心站应当安装视频监控,对值班人员工作
4、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不良工作状态。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加强监测监控资料档案的管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配备数据存储设备,保证数据储存2年以上。保存的监测监控数据必须真实、连续、可靠,确保可溯、可查。第十四条地面中心站应配备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供电电缆和信号光缆必须为阻燃线缆。消防设施应符合防灭火规定。第二章煤矿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并按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装备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轨道运输(胶带运输)监控系统、供电监控系统、排水监控系统、火灾监控系统、矿山压力监控系统、煤与瓦斯突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第十六条煤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矿山企业 安全 监测 监控 系统 地面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