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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现场试验考核实施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XX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现场试验考核中评审组及职责、现场试验考核原则、考核要求、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XX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现场试验考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盲样考核blindsampIetest评审组成员提供有数据的盲
2、样或现场进行加标回收,交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赋值,其误差、加标回收率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盲样的特征量值或参数包含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及定性鉴别等。其结果可以是数值(定量测量),也可以是描述性的(定性检测)或需要解释说明的检测结果、一套数据或一组信息。3.2人员比对PerSOnnelcomparisontest在重复性条件下,不同的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同一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测,比对结果应达到相应的质量控制要求。3.3仪器比对instrumentcomparisontest同一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不同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测,比对结果的一致性应达到相应的质量控制要求。3.4
3、样品复测SamPIeretesttest由评审员指定,检验检测机构对机构留存的样品实施再次检验检测,其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3.5加标回收SPikedrecovery在空白样品或已知含量的某种背景下添加已知含量的标准品(被测成分),用建立的方法检测其含量(实测值)与添加值的比。3.6报告验证reportvaIidation通过核查已经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包括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及原始记录,对报告及相关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的验证,证明机构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3.7见证试验(操作演示)experimentwitnessandoperation在评审组成员的观察下,检验检
4、测人员对试验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演示、说明和试验。该种考核方式重点考察检验检测人员对试验方法的原理、所用试剂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试验数据的处理等环节的熟练掌握程度,适用于不宜实施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的检验检测项目。4职责4.1 评审组组长负责现场试验考核计划和考核结果的确认。4.2 评审组成员负责分工领域现场试验考核计划的编制、考核的实施、考核结果的评价。4.3 被评审机构按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提供所需的工作条件。5基本要求5.1 评审组根据被评审机构申请认定的技术能力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并记录现场考核的情况。安排现场试验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并结合申请认定的所有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5、)、检验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覆盖被评审机构申请认定的检验检测场所、检验检测方法的主要类型、主要检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产品类型。应关注以下情形:a)检验检测人员主观判断较多的项目;b)难度较大、操作复杂的项目;c)能力验证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的项目;d)很少进行检验检测的项目;e)新上岗人员进行操作的项目;f)被考核的、进行现场试验的人员应具有代表性;g)复查评审时,上次不符合项整改验证的项目;h)复查评审时,被评审机构技术能力发生变化的项目,包括变更备案的项目;i)复查评审时,同一项现场考核试验可选择与此前评审时不同的试验人员、检验检测方法、设备等进行操作。5.2 对于
6、特殊试验项目的,宜按如下方式处理:a)耐久性寿命或性能测试等耗时较长的试验,评审组可以采用缩短现场试验时长进行模拟操作、对仪器设备查验、人员操作、细节提问等方式进行考核;b)对试验费用昂贵的项目(如某些贵重样品的损坏性试验),评审组可以适当考虑采用等效或变通的方式进行核验;c)对环境场所条件要求高、组织安排现场试验难度大的项目,评审组在现场评审前应与被评审机构充分沟通,被评审机构在现场评审过程中能提供相应的场所进行现场试验。5.3现场试验考核产品/项目/参数的选择比例应满足下列要求:a)首次评审、扩项评审的现场试验考核产品/项目/参数,每个类别应不少于申请产品/项目/参数的30%,并尽可能采用
7、盲样考核的方式;b)复查评审的现场试验考核产品/项目/参数,每个类别应不少于申请产品/项目/参数的15%;c)地址变更的现场试验考核产品/项目/参数,每个类别应不少于申请产品/项目/参数的5%;d)报告验证、见证试验(操作演示)的总数比例,应不大于现场试验考核产品/项目/参数总数的30%;e)符合免考条件的产品/项目/参数计入抽考比例,现场实验考核需至少抽考一项非免考产品/项目/参数;f)多检验检测场所评审的机构,应按评审场所分别填写现场考核项目表。5.4 被评审机构在最近两个自然年内(包含本自然年)参加以下活动并符合要求的,且该产品/项目/参数的试验人员、环境、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标准/方法、
8、样本基质等均没有变化,仪器设备在校准周期内并持续确认有效的,可申请免除相应产品/项目/参数的现场试验考核。a)参加国家级、省级机构或其他权威机构组织(如:国际组织、被授权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等)的能力验证(比对、考核)取得满意结果的;b)参加标准样品协作定值被采纳的;c)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评审盲样测试考核合格的。5.5 评审组应根据被评审机构情况,结合使用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样品复测、加标回收、报告验证、见证试验(操作演示)等考核方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涵盖上述考核方式。6考核过程6.1 考核准备6.1.1 评审组成员应按评审分工,就所负责的评审范围拟定相应类别(产品
9、/项目/参数)的现场试验考核产品/项目/参数、考核形式、拟考核的试验人员等,编制现场考核项目表(附录A),并在现场评审前57个工作日提交被评审机构和评审组长。6.1.2 需要时,评审组成员应提前准备现场试验考核用盲样和/或标准样品,并确保样品的赋值、不确定度以及相关重要性能(例如稳定性)是准确和可靠的。6.1.3 评审组成员应在现场评审前23个工作日,与被评审机构做好现场试验考核盲样的交接工作,确认加标回收具体操作方式和操作时间,明确提交现场试验考核结果的时间。6.1.4 评审组长应对评审组成员提交的现场考核项目表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评审员按要求对现场考核项目表进行完善。6.1.5 被评审机构
10、应按要求做好现场试验考核准备工作,提供现场试验考核所需的工作条件,保证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标准物质、检验检测人员等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规范的要求。6.2 考核实施6. 2.1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确认,原则上应基于现场试验考核等技术能力考核的结果和评审组成员的专业判断,尽量减小认定风险。7. 2.2现场评审时,评审组成员应根据评审分工,关注相关产品/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场所、环境设施、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检验检测人员、检验检测标准/规范等的有效性。8. 2.3评审组成员发现相关产品/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场所、环境设施、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检验检测人员不满足所申请技术能力的要求时,可终止相关产
11、品/项目/参数的现场试验考核,并不予确认相关技术能力。9. 2.4一般情况下,现场试验考核地点为被评审机构自有实验室;实验室以外的现场检验检测项目(包括携带设备在现场开展的、利用临时设施开展的、利用移动设施开展的检验检测活动等),需由被评审机构提供考核现场(场所),并在现场实施现场试验考核。10. .5对于耗时较长的现场试验,评审组可结合试验关键点的操作,采取见证试验(操作演示)的方式进行现场试验考核。例如某项试验样品前处理过程难度较大,操作复杂,样品处理完成后进行常规仪器测试,或仪器测试已在其他项目中进行了考核,则评审组应主要见证其前处理过程。6.2.6现场试验应尽可能利用被评审机构正在进行
12、的检验检测活动,也可以采用留样样品进行重复检验检测。6.2.7评审组成员在实施现场考核时应做到:a)见证关键试验过程;b)注意观察试验设备、试验环境和人员操作与检验检测标准/规范的一致性;c)对照现场试验核查检验检测标准/规范;d)见证试验(操作演示)时应就相关技术问题对试验人员进行提问。6.2.8评审组应根据被评审机构情况,结合使用不同现场试验考核方式。6.2.8.1盲样考核时,应重点关注:a)应确保提供盲样的赋值、不确定度以及相关重要性能(例如稳定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b)应尽可能见证重要的现场试验过程,而非仅提供盲样后在其他非试验场所等待被评审机构出结果。6.2.8.2人员比对时,应重点
13、关注:a)试验人员是否具有代表性;b)试验设备、检验项目、环境和设施的一致性。注:试验人员不应由被评审机构指定试验操作人员,而是从机构授权开展相应试验项目的人员中进行抽取。6.2.8.3仪器比对时,应重点关注:a)被评审机构是否配备齐全开展申请项目所必需的检测设备;b)仪器设备是否能满足量程和准确度要求,是否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并持续确认有效,是否运转正常;c)试验人员是否熟悉相应仪器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d)是否具有完备的作业指导书。6.2.8.4样品复测时,应重点关注:a)被评审机构是否有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的样品管理程序;b)被评审机构是否按照样品管理程序对样品进行管理;c)复测条件的一致性。
14、6.2.8.5加标回收时,应重点关注:a)加标回收率应满足相应检验检测标准/规范方法或相关质量控制标准/规范的要求;b)加标物的基体/形态应该与待测物的基体/形态相同;c)加标量应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的测量精密度控制在相同的范围内。6.2.8.6报告验证时,应重点关注:a)检验检测报告内容的完整性;b)检验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包括报告格式、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数据的处理、语言表达等;c)检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包括检验检测标准引用、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判定等;d)报告验证不适用于首次及扩项评审。6.2.8.7见证试验(操作演示)时,应重点关注:a)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人、机、料、法、环、测等各个要素是否
15、受控;b)现场试验操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c)读数方式是否正确;d)引用的外来参数是否受控,数据计算和结果换算是否正确。6.2.9对未安排现场试验考核的产品/项目/参数,评审组成员应通过对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方法确认或验证、样品处置、原始记录、结果报告等是否满足所申请技术能力的要求进行确认。6.2.10现场评审期间,被评审机构应按事先确定的时间提交现场试验考核结果及对应的现场试验原始记录。现场试验原始记录至少应包括:a)检验检测委托单;b)样品流转单;c)样品采集原始记录(如适用);d)检验检测原始记录;e)质量控制记录(如适用)。注:报告验证、见证试验(操作演示)不需要提交现场试验原始记录。6.2.11评审组不必要求被评审机构对所有的现场试验出具试验报告,但应要求被评审机构保留全部试验记录备查。6.2.12评审组在现场评审过程中,如发现被评审机构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不诚信行为,或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要求的行为,应保留证据,并立即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联系,提交相关证据和记录。6.2.13被评审机构应确保现场考核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的存档保存满足相关要求。6.3考核结果评价6.3.1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实施盲样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