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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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一、气瓶充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4鉴定评审前的准备原为4.14.10增加4.3,其它顺延至4.114.3申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须经相关机构考核合格(分数达80分以上),方可与鉴定评审机构预约现场鉴定评审。6整改及整改结果确认6.3.2(2)人员资质条件资格证、劳动关系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一个月以上的还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当月或上个月),或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当月或上个月)等;6.3.2(2)人员资质条件资格证、劳动关系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非退休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工资支付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前计算,可不含现场评审日期
2、当月);退休人员:近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和完税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击以的F太令m值泣出口甘aR、一10附则10.1本细则与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不符的,从其规定。10.2本细则中给出固定数值的,为不少于或不低于该要求;有关数值要求表述为“以上”“以前”“不少于”“不小于”等的,均包括本数。10.3本细则由XX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解释。in4木细川1白先布夕Fl相知10.1 本细则中给出固定数值的,为不少于或不低于该要求;有关数值要求表述为“以上”“以前”“不少于”“不小于”等的,均包括本数。10.2 本细则由XX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解释。10.3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录A申请单位应
3、准备的文件和材料A6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责任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一个月以上的还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当月或上个月),或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当月或上个月)等;A6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责任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有效的劳动合同;非退休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工资支付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前计算,可不含现场评审日期当月);退休人员:近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和完税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前计算,可不含现场评审日
4、期当月);附录B申请单位应配备的法规和标准钢质焊接气瓶GB/T5100-2011溶解乙焕气瓶GB/T11638-2011液化石油气钢瓶GB/T5842-2006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GB/T24160-2009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T17258-2011车用压缩天然气瓶阀GB/T17926-2009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24162-200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8334-2011增加: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适用于车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OO05-2011(除溶解乙快气瓶)特
5、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修订:钢质焊接气瓶GB/T5100-2020乙块气瓶GB/T11638-2020液化石油气钢瓶GB/T5842-2022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GB/T24160-202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T17258-2022车用压缩天然气瓶阀GB/T17926-202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ZrW./-Mcfk4*0X.HAU-a-uCemCl基本条件Cl.2充装单位应当取得规划、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批准(1)查阅规划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新取证和搬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
6、可证。换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或者能证明其为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文件(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Cl.2充装单位应当取得规划、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批准(1)查阅规划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新取证和搬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换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或者能证明其为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文件(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Cl基本条件Cl.5.2液化气体每个介质品种储存能力不小于Iom3,并且每个介质品种申请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数量不少
7、于500只;Cl.5.3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不小于200m3,并且申请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数量不少于100O只;Cl.5.4溶解乙焕气体储存能力不小于IOm1,并且申请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数量不少于500只。注: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以出厂容积为准;储存能力和气瓶数量适用于首次申请。Cl.5.2液化气体每个介质品种储存能力不小于IOm)并且每个介质品种申请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数量不少于500只;Cl.5.3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不小于200m申请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数量不少于5000只;CL5.4溶解乙块气体储存能力不小于Iom申请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数量不少于IoOO只。注: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以出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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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许可 鉴定 评审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