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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濮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电子评标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号令)、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81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程除外)。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第四条建设工
2、程发承包时,招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计价风险的内容及范围,合理分担风险,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避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或幅度。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是指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增值税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组成明细清单。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人要求同时提交投标书纸质文件和
3、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应将二者密封在一起。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电子文件必须使用濮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投标编制系统制作(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为*TBJ,资格审查文件格式*.TBZ,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为*.TBS)。电子文件应当符合河南省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否则无效。招标人应将最
4、高投标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最高投标限价应由招标人依据现行国家计价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本省现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最高投标限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公布。在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时,应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增值税总额,不得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将属不可竞争费的规费、增值税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单列,并不参与商务标评审。第七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应予以否决。第八条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
5、保证金的工作要求,投标人可以用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接收保函。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采用合理低价评审法的,投标人应提供承包商高额履约保证的承诺。承诺保函金额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最低不少于工程造价的30%o招标人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的,应同时对承包商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保证的承诺。承诺保函金额应与承包商履约保证要求一致。第九条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第十条评标活动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6、等阶段。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及商务标清标内容(附件1)要求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资格条件和重大偏差等逐一进行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清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清标工作是评标工作的基础,应按照附件内容,对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状况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并形成清标报告。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存在标的物、价格、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不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及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按
7、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方式进行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的评审。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否决投标处理。(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二)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三)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违反工程造价计价有关规定的;(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五)未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电子评标办法分为综合评标法和合理低价评审法。第十三条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25分技术标评审时,可采用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凡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对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采用定性方法;对技术复杂、性能标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可采用定量方法。(一)采用定量方法评审(计分法)技术标评审
9、内容:(满分25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0.5分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1-3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3分6、工期保证措施1-2分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2分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0.5-2分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5T分10、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1-2分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lM等的程度l-2分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5-L5分13、风险管理措施1-2分评标委员会采用计分法对技术标进行评审的,应按上述
10、内容在分值允许的范围内评审;缺项者,该项为零分。(二)采用定性方法评审采用定性方法评审,分为:计分后的定性评审和直接定性评审两种办法。I、计分后的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采用计分法按上述内容对技术标进行计分评审。1、不存在缺项的技术标(1)得分大于18分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技术标“可行”;(2)14分技术标得分18分时,评标委员会可采用综合评议进行意见认定。确认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确认,结果为“可行”、“不可行”;(3)得分小于14分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技术标“不可行”。2、存在缺项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对此技术标进行评审时,应结合技术标的得分(N14分)及技术标缺项的内容采用综合评议进行意见
11、认定。确认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确认,结果为“可行”、“不可行”。IL直接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采用直接定性评审法对技术标进行评审的,应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可行性确认。认定结果为“可行”、“不可行”。技术标被确认“可行”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技术标被确认“不可行”的,投标人的商务标不再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确认技术标“不可行”的原因或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第十四条合理低价评审法合理低价评审法一:(一)技术标的评审,共计25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标评标方式(定量或定性)进行评审。1、采用定
12、量方法的计算其技术标得分;2、采用定性方法的确认其技术标结果为“可行”、“不可行”,技术标分值应调整到商务标得分,按商务标各项内容的权重进行分配。(二)商务标的评审,共计50分。1、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评标基准价=业主报价*K+投标人报价*(l-);业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F;F值: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为97%或96%,市政工程一般为95%或94%,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K值:K为业主报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W05,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K值在取值区间内间隔为0.1或者0.05)投标人报价:将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按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去掉排名最靠前的N个有效投
13、标报价以及排名最靠后的N个有效投标报价之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报价。说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个数)4,其中Int为取整函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暂估价、增值税。当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7%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提出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评标委员会按加分项规则进行加分;不
14、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当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共计10分。综合单价基准值是指,将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去掉排名最靠前的N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及排名最靠后的N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之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说明:N = M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个数)4,其中Int为取整函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有效投标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T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P(评审项目得分)=有效投标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
1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项数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总项数义10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3295%范围内(含93%和95%)的,P(评审项目得分)=有效投标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3%-95%范围内(含93%和95%)的项数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总项数X5分;当有效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大于等于综合单价基准值103%时,不得分。当有效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基准值7%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综合单价基准值93%-95%范围内(含93%和95%)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得分为P。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共计5分。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T10%范围之间(含80%和110%)的有效投标报价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费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所报措施费低于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投标所报措施费高于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时,每高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所报投标措施费低于措施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