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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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深化“放管服政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V2021年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协调组(2021)1号)要求,结合我委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行政审批、新就业形态、减税降费、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效率,推动我委“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持续取消、优化、调整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
2、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省政数局、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等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省政数局牵头,各地、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处室:委内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2、在全省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障评估等区域评估,开展“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试点工作,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应用区域评估简化或减少审批事项。(省
3、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处室:环资处(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制度,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厅、省民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长春海关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省市场监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长春海关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处室:价格处4、对行业协会商会
4、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省市场监管厅、省民政厅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处室:收费处(三)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24小时不打洋”在线政务服务。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省政数局牵头,省税务局、省住建厅、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快研究制定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处室:收费处6、对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及时进行纠正,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办理
5、方式,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省政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委内相关处室配合(四)全面治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省政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7、参照国家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省政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处室:产业处、能源处、交运处、财金处、外资处(五)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省人社厅牵头,省直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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