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docx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清单。一、下列轻微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一)非煤矿山企业违反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超出设计文件确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和生产定员10%以内组织生产的;(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
2、七十九条,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的;(四)违反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提供设备、场所、电源等便利条件;(五)违反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单体建筑量10%以内的,或者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设计使用空心粘土砖单体建筑量10%以内的,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六)违反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单体建筑量10%以内的,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七)违反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三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安徽省 经济 信息化 领域 轻微 违法行为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