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检查暂行办法.docx
《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检查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检查暂行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检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机构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执法资源,合理划分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权限,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检查职责、执法检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分类分级执法检查的
2、工作机制。第四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协同执法检查,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效能。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类别划分第五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开展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摸排,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库,定期予以更新。以安全风险等级为基本依据,结合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所属行业特点、固有风险等因素,将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第六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规模。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准,分为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
3、、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类型,其中工贸八大行业详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生产经营规模: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为基准,将生产经营单位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第七条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特点、固有风险、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将其划分为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原则上纳入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以及涉及金属冶炼、爆炸性粉尘、工业煤气、涉氨制冷的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均为重点检查单位;凡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都作为重
4、点检查单位。其他的工贸生产经营单位为一般检查单位。相关领域安全生产条件分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类别、生产经营特点、规模、设备设施的状况、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等情况综合确定,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对应判定安全生产条件“差”、一般”、“较好”、“好”档。非煤矿山领域: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特点、遵章守法、事故情况、设备设施的状况、安全管理水平等情况综合确定,按照XX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和XX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5、试行)分级,判定为A、B、C、D级,对应判定安全生产条件“好”“较好”一般“、“差”档。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行业领域: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固有危险性、设备设施的状况、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综合确定,按照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指导办法(试行)评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对应红色为最高风险、橙色为高风险、黄色为较高风险、蓝色为一般风险,对应判定安全生产条件“差”、一般”、“较好”、“好”档。第三章分级划分执法检查职责第八条按照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分类
6、分级执法机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职责主要由市县承担,推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对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第九条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本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全市具有重大影响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检查等,主要包括:1 .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制度;2 .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在XX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属以上(含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加油站除外)、中型以上(含中型)高危行业企
7、业进行执法检查;对区市县、先导区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4 .对下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岗位培训;5 .对下级履行执法职责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6 .组织开展全市的联合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7 .协调处理全市重大安全生产执法问题。第十条区市县、先导区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总责。依法承担本级的执法职责,指导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等。主要包括:1 .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制度;2 .参与相关违法案件调查处理;3 .依法对辖区内除市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执法检查范围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安全
8、生产条件为一般“、“差”档),强化对重点检查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4 .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岗位培训;5 .对下级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6 .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7 .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安全生产执法问题。第十一条区市县、先导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的通知(大政发(2019)20号)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的赋权指导清单和下放事项清单,并指导乡镇(街道)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应急 管理 系统安全 生产 分类 分级 执法检查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