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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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分制管理规定为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发挥教和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实用型和复合型人才,我院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课程与学分第一条高职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技能与实践教学占总学时的50S右,理论课教学学时约占50%左右。第二条我院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指为学生扩大选择专业方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系或全院范围内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1 .专业限选课2 .
2、专业任选课3 .公共选修课第三条我院各专业教学设计三年制总学分为130分左右(以各专业教学设计为准)、二年制总学分为80分左右(以各专业教学设计为准必修课占总学分数的比例将随着学分制的完善逐步降低。当前三年制计划占75册选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将随着学分制的完善而逐步增加,目前计划占25%,其中任选课学分不低于5%,即6.5学分;二年制必修课计划占85%,选修课计划占15)第四条学分规定。(一)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教学设计中安排的学时数和学分数为主要依据,教学设计规定的学时数可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学分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计)为计算单位。1 .一般理论课每18学时计算1学分,相对独立的
3、实践课20学时折算1学分,整周实践课每周折算LO学分。折算学分时,保留小数后1位数(第2位数4舍5入)。2 .体育课为公共必修课,一般一个学期1学分,三年制为2学分,二年制为1.5学分;3 .军训为公共必修课,一般在新生开学时进行,计1学分;4 .就业指导课为公共必修课,三年制、二年制均为32学时,1.5学分;5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公共必修课,按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6 .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按教学设计规定的周数计算,每周计算1学分;7 .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承认其学分。(二)二年制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公共选修课。(三)实行奖励学分。为了培
4、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和学术活动,对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所获得的成绩,可给予奖励附加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第二章附加学分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项科技活动或竞赛获奖、获国家专利权、其学术成果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取得专业教学设计规定以外的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长期训练等,学院将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确认一定学分,作为附加学分。第六条附加学分可充作选修课的学分;与专业关系密切的附加学分可充作专业任选课程或专业限选课的学分。学生所取得的附加学分应载入档案。第七条学生的科技发明创造成果获国家一、二
5、、三等奖,可分别获得附加学分8、6、4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得附加学分6、4、2学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得附加学分3、2、1学分。第八条学生获国家专利权,视具体情况确认附加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参加某学科或某专业(如文艺、电子、软件、英语、计算机)的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得附加学分8、6、4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附加学分6、4、2学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附加学分3、2、1学分。第十条学生参加运动会或体育单项比赛获奖的附加学分如下表所列:级别附力口赢12第名10第二名第一名8第三名第二名6第四、五名第彳第一名4第六、七、
6、八名第四名第二名2第五名第三名第十一条学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获附加学分24学分;在公开发行的一般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获附加学分2学分(在内部交流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普通报刊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均不计附加学分)。第十二条学生获专业教学设计规定以外的技能证书,经所在系认可,视具体情况确认附加学分(一般每项证书获2学分)。第十三条学生的科技成果被生产单位应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视具体情况确认附加学分(一般不超过8学分)。第十四条学生为有关单位或部门所作的设计、计划、规划、方案等被采纳,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视具体情况确认附加学分
7、(一般不超过8学分)。第十五条学生为有关单位解决了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视具体情况确认附加学分(一般不超过8学分)。第十六条在学院的组织下,学生因参加竞赛而连续进行长期(两个月以上,且是课余时间)的训练,若学生训练刻苦,表现良好,则即使竞赛没有获奖,也可酌情确认附加学分(最多一学期不超过4学分);若竞赛获奖则还可按上述标准确认附加学分。第十七条所有附加学分的取得,都必须由学生提交书面报告,并附相关的奖状、证书,经系(部)审批后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凡没有奖状、证书的,必须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证明,必要时系(部)派人调查核实。第十八条学生的同一项成果获不同级别的多项奖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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