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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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为促进我县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特制订如下政策。一、加大企业培育力度(一)对当年施工资质晋升至特级(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100O万元;对资质晋升至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的企业,奖励200万元(晋升当年奖励50万元;次年起两年累计产值达到10亿的,奖励150万元)。(二)对施工企业当年兼并行业甲级资质设计企业的,奖励100万元,兼并专业甲级资质设计企业的,奖励50万元,兼并行业乙级资质设计企业的,奖励20万元;设计企业当年合并、兼并设计企业,并达到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标准的,奖励50万元。(三)对当年获得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对当年获得监理甲级资质(除建筑、市政公用)的企业,每一项专业甲级奖励20万元,对当年获得监理建筑、市政公用甲级资质的企业,每一项专业甲级奖励10万元。二、鼓励企业科研创新(一)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200万元、40万元。(二)对企业当年主导制修订并由有权机构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建筑业企业,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以第一企业名称申报通过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QC成果一、二类的建筑业企业,每项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级QC成果一等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三
3、、支持企业创优夺杯(一)对承建工程当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奖励100万元,参建单位奖励20万元;当年获得省“钱江杯”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奖励50万元,参建单位奖励5万元;当年获得市“兰花杯”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奖励20万元;当年获得县“石城杯”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二)对当年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勘察设计企业,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的勘察设计企业,每个项目给予15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市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的勘察设计企业,每个项目给予5万
4、元奖励。(三)对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建筑业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10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建筑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市市长质量奖、市质量管理创新奖、市质量管理标兵奖的建筑业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由市级财政列支。对当年新获得县县长质量奖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奖励30万元;对当年获得省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奖励15万元;对当年获得市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五)对获得
5、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称号的建筑业企业(含总承包示范企业和专业承包示范企业,下同)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称号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外省市获奖参照执行。四、支持企业发展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一)对当年新开工实施装配式装修的项目,或整体(部分)实施钢结构装配建造的住宅(宿舍)项目,给予建设单位5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新开工整体(部分)实施装配式装修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宿舍)项目,给予建设单位1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对当年获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筑业企业,奖励50万元,对当
6、年获得省级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的建筑业企业,奖励20万元。(三)对生产的建材产品当年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并达到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的建材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四)对当年获评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二星级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50万元)、35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4%。分别奖励建设单位50%、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各25%o(五)对所建项目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单
7、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和6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本条款不与绿色建筑奖励重复奖励)(六)纳入既有公共建筑改造计划的非公共机构的公共建筑和纳入老小区改造计划的既有居住建筑,符合设计和改造要求的,给予实施单位如下补助:旧窗节能改造按照窗户面积每平方米260元,建筑外遮阳按照遮阳面积每平方米200元;屋顶节能改造按照改造面积每平方米50元予以补助;外墙节能改造按照墙面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既有居住建筑总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五、鼓励企业人才引育(一)对引进获得“省勘察设计大师
8、”“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梁思成建筑奖”称号的高端设计人才且社保缴满1年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每人次1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引进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的项目负责人且社保缴满1年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每人次10万元奖励(每人最多享受一次)。(二)对当年获得“省勘察设计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梁思成建筑奖”称号的高端设计人才且社保缴满1年的个人,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30万元。给予当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奖励20万元,给予获得“钱江杯”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奖励10万元,给予当年获得“兰花杯”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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