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教育局对乡镇、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幼儿园2020上半年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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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安区教育局对乡(镇、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幼儿园)2020上半年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为促进龙安教育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各乡(镇、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幼儿园)管理水平,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激发学校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龙安区教育局决定对各乡(镇、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幼儿园)进行2020上半年工作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办法如下:一、督导评估范围龙安区各乡(镇、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幼儿园)。二、督导评估程序(一)督导评估采用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抽查学校等形式进行。(二)抽查学校范围:乡(镇)中心校抽查1所幼儿园、2所小学、1所中学;街道学区中心校抽查1所幼儿
2、园、2所学校;区直学校正常参加督导考评。三、督导评估计分办法年度督导评估乡(镇、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幼儿园)总分值为110分+奖励加分。其中年终综合评估60分,局发规办、安全办、幼教办、教研室、体卫艺股各占10分,奖励加分另计。奖励加分:1 .乡(镇、学区)中心校(含辖区内被抽查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某单项工作获集体荣誉给予加分。凡属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凡属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同一类别荣誉只记一次分(以上荣誉须提供文件和证书复印件)。2 .乡(镇、学区)中心校(不含辖区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显著,出色完成分配招商引资任务加10分。(提供完成税收佐证材料)四、督导评估的重点及分工依据龙安区乡(镇、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细则),重点督导评估以下五项内容:1.教育教学质量(教研室.申海军)。2 .幼儿园招生情况(幼教力、,蒋艳清)。3 .项目推进情况(规划力、.朱红生)。4 .疫情防控情况(体卫艺股.秦波)。5 .双重预防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安全办.郝国政)。五、督导评估的时间及路线6月2日:彰武学区、善应镇、马家乡6月3日:文昌学区、田村学区、马投涧6月4日:东风乡、龙泉镇6月5日:文小、文幼、实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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