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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一)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及其他 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县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 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 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 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令第1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 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
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应 急救援工作。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适用 本预案。(四)工作原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类 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 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 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二、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成立指挥部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 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成
3、员: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消防大队、县住建 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监察局、县总工 会、县供电公司、乡镇(社区)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 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职责:1、指挥部职责:(1)决定启动本预案和组成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2)负责与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和安委 会在处置特种设备特大事故中的协调与联系。(3)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定期组 织本预案的演练。(4)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2)组织建
4、立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 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3)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 信息,提出预警建议。(4)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5)及时传达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指令并跟踪 督促执行情况。(6)办理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S)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委宣传部: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对外宣传及信息 发布工作。2、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 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3、县应急局: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事 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并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 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
5、作, 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 故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 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 息资源系统;负责制订和修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供现场应 急指挥部决策。5、县住建局:负责指挥、协调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 程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协调城市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6、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 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7、县发改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 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8、县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 工作。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受伤人员组织开展医疗救护 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机构;指 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 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 鉴定转移。10、县交通局:负责指挥、协调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移动 式压力容器(长管拖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应急救援 和善后处置工作;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提供吊装大件的汽车起重机和用于倒罐的汽车罐车信息。11、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 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12、
7、县文旅局:负责参与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的特 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3、县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4、县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15、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 和善后处理工作。16、事发地乡镇(社区)政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 和协调,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受伤人员救援和后期 处理工作。(四)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1、启动预案时,由县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织协调和指挥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县消防大队、专 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3、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县应急指挥
8、 部汇报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进展情况。4、落实县应急指挥部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预警范围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对上述特种设备建立数据库。(二)预防措施1、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 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 下规定:(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 制度,并认真实施;(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工作;(3)及时分析特种设备
9、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专 项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2、县市场监管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定期向社 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 患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三)预警信息采集县市场监管局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及时 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以县市场监 管局为安全监察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 构、乡镇(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 特种设
10、备安全状况。2、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依托贵州 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平台、金质工程,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综 合信息处理平台,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 效。(四)预警行动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2、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3、地震。4、大风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5、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 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 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县 应急指挥部。四、应急响应和要求(一)事故的定
11、义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 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 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二)事故的分级1、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 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 经济损失的;(2) 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 以上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 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2、2、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 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 上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 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 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3、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13、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 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 上的。4、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 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 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 的;(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 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 的;(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 下的。(二)事
14、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应急 办、县应急局和县市场监管局报告(县政府应急办电话:; 县应急局电话:;县市场监管局电话:)。2、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 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和按程序报告市市场监管局。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 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 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 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姓名、联系电 话;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S)应急响应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
15、报告 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市市 场监管局,并作好启动本预案。2、接事故报告后,根据县政府指示,由指挥长或副指 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当带 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 信息和有关资料,开展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四)现场处置工作及要求1、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设立工作组当发生事故需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 作的实际需要,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下设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 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现场抢险救援组:由县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等 部门组成,负责现场抢救、抢险、人员疏散、隐患处置工作。(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等部门组成,负责120车 辆的调度和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3)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部门组成,负责设立警戒 区并实施警戒工作,保证救援交通道路畅通。(4)疏散安置组:由县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负责紧急状况下周边地区人员的疏散安置和事故源的消除 工作,组织实施灾后重建工作。(5)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 原因、可能造成危害的分析,提出处置建议,指导现场指挥 部开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