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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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芬河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 基本情况(一)概况。1 .单位基本情况绥芬河市司法局是属市政府组成单位,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具体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基层科、法宣科、社区矫正办公室、司法鉴定科、综合科),2个基层司法所,2个直属二级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共有行政政法专项编制21个,实有人员17人,事业编制14个,实有人员9人,退休人员10人,编外人员9人。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18年绥芬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收入486.06万元,其中:本级
2、财政拨款收入477.86万元,包括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收入56万元;总支出504.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2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2万元。(二)绩效目标。1.预决算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开,部门决算待财政局决算核查后再按要求公开。2 .资产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更换、报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人。3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2018年我局修订印发了绥芬河市司法局制度汇编,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二
3、、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完成从收支核算到成本核算的转变,更加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以客观的绩效评价体系代替传统的业绩考核,体现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预算单位进行创新和节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附表3-1)评价方法。(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机关各科室密切配合,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力争做好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三、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资金情况分析。2018年我局收入为486.06万元,财政拨款477.8
4、6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18.86万元,支出预算为50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18万元,项目支出69.74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二)资金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1 .基本支出2018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435.18万元,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局机关工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人员经费362.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4.69万元。2 .“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
5、一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等行为。2018年无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本年“三公”经费各明细项目较上年均有所增加。3 .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我局2018年项目资金支出共计69.74万元,其中普法宣传14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计使用14万元,无结余;法律援助18.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费用,全年共计使用18.28万元,无结余;社区矫正1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全
6、年共计使用17万元,无结余;人民调解20.4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宣传、培训,全年共计使用20.46万元,无结余。(三)绩效情况分析。1 .经济性分析。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正常。2 .的效率性分析。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是非常必要的,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放的心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3 .效益性分析。(1)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
7、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1.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上下联动,形成全民普法工作合力。制定下发2018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和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不断提升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服务新战
8、略法治惠民生”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以“服务新战略法治惠民生”为主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30余次。组织开展全市千名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核13次;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12次;制定绥芬河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全市每个村(社区)培养至少1名“法律明白人“,使之成为宣传法律、调解纠纷、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积极利用“三八”妇女节、“37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依据普法实践中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编写普法书籍我们身边的法律常识。三是推进以宪法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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