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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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L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二三年十一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亦庄新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实现宜业宜居绿色新城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京双碳办(2022)9号)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亦庄新城规划(国
2、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落实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总体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根据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建筑品质,推动绿色建筑产业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加速推进建设宜业宜居绿色新城。二、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项目,参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的各方责任主体均应遵守本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三、工作原
3、则(一)坚持统筹规划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严格执行三年行动方案,力争达到发展目标。(二)坚持政府推动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三)坚持市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无市政热源的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四、工作目标(一)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绿色建筑。改扩建项目中绿色建筑等级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工业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工业建筑二
4、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推动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建设,开展绿色建筑三星级项目建设试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原则上采用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作为绿色建筑三星级项目试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进行围护结构改造,包括外墙、外窗和屋顶的节能改造;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改造,包括冷热源、输配系统及空调末端的改造;给水排水及生活热水系统改造;供配电、照明及电梯系统改造;运维管理系统改造;可再生能源系统改造;特殊用能系统改造,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并达到节能率要求。到2025年,新增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建筑面积力争达到90万平方米。(二)超低能耗建筑推广超低能
5、耗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学校、医院、办公楼、养老院等)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在政府回购商品住房用于人才保障、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时,优先选择超低能耗住宅,进一步增加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鼓励既有建筑,尤其是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厂区内独立的办公建筑、生活配套建筑等类似民用建筑的项目)和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超低能耗改造。到2025年,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力争达到28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的,鼓励按照绿色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等标准实施,鼓励增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五
6、、组织机制建立经开区建筑绿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保障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工作有力有效地开展。由管委会分管建筑绿色发展的副主任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地区协同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营商合作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审计局、开发建设局、城市运行局、社会事业局、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规自分局、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各驻区职能局。各成员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各项工作,确保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经开区建筑绿色发展联席会议
7、办公室设在开发建设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建设局局长担任。六、部门职责(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经开区管委会集中办公区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二)宣传文化部:负责统筹开展文化和旅游类及所属行业领域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文化和旅游类大型公共建筑作为绿色建筑三星级项目试点,鼓励文化和旅游类大型公共建筑的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建设。负责建筑节能降碳宣传工作和对外重要信息发布工作。(三)经济发展局:负责政府投资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负责推动新建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耦合供热规模化应用,新增再生能源供热面积持
8、续增长,实施城镇建筑光伏装机,新增热泵供暖。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四)营商合作局:负责在与企业签订入区协议前向企业宣贯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办公楼、宿舍楼采用超低能耗建筑建造。负责统筹开展产业类项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五)科技创新局:负责统筹开展园区、科研单位及所属行业领域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负责推动低碳、零碳园区建设。(六)财政审计局:依据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建发(2023)191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装配式建筑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技管2022)48号)和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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