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关于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工作制度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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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委会关于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工作制度3篇村委会关于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工作制度一一、重点和范围排查的重点是: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 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范围是:1、因宅基地、通径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因私营企业和家庭工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纠纷;3、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因小区开发征用土地等引起的纠纷;5、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二、程序与方法I、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 汇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报镇政法办。遇有重大
2、紧 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现问题的,实 行零报告制度。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信息员会议,要有会议记录, 随时掌握各小组纠纷情况。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职 责分工,交办给主管负责人。并配合协调至该纠纷解决好。村委会关于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工作制度二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 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 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3、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 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 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 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 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 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 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 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
4、隐患情况上 报市调处中心;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 班,并做好值班记录。村委会关于处理矛盾纠纷问题工作制度三为了促进深化社会治理和加强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调解社会矛 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 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 和如皋市矛盾纠纷网格单元操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网格化管理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管理是指建立在数字技术基础之 上,以网格单元管理为特征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的管理思 路、手段、组织、流程。网格基础单元一般为城区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村民小组)、企 事业单位
5、、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商业片区、较大工程的建设单位 及其项目工地等。网格单元的划分原则:自然原则:以市民生活区域、生产单位、 商贸场所为基本单位,兼顾零星、分散的人群居住、活动的区域和场 所;(2)细分原则:尽可能细化到群众生活、生产、交往的较小区域、 单位和场所,便于调解信息员在通常情况下能够及时了解纠纷的起 因、发生、发展情况;(3)清晰原则:网格单元之间的区域边界或管理 责任不宜交叉重叠,区域边界清楚,管理责任明确。镇村调解网格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 确保“有专人干事。镇级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可根 据需要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专业调解组织的负责人由主管
6、部门分管 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村(社区)、企业调解委 员会主任应由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工会主席)担任,配备1名专职副主 任;镇级调处中心应配备专职调解员不少于4人(含公调对接调解员2 人);专业调解组织、村(社区)、企业(300人以上)专职调解员不少于2 人。配齐基础网格信息员(十户调解信息员)(由根据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推举产生的村民代表担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区域性、 网格化的调解小组。基础网格信息员是纠纷信息采集、核实、报送工 作的具体承担者,是调解工作的辅助人员,其工作性质属于社会公益 和个人志愿性质。基础网格信息员所在调委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区别情况进行 处理
7、:纠纷信息不全、不确定的,应当及时了解核实并报告;属于一 般矛盾纠纷且有管辖权的应尽早组织调解;属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应及时请求有管辖权的上级调解组织调解,并做好协助工作。信息员 直接向镇(区、街道)调处中心(司法所)报告的,镇(区、街道)调处中心 (司法所)应当通知信息员所在调委会。镇(区、街道)调处中心(司法所)接到纠纷信息员和其他调解组织 报告的纠纷信息,应当对纠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进行核实和 确认,并确定纠纷严重等级,对纠纷做出分流调解或直接调解的安排。信息员所在调委会(聘选组织)和镇(区、街道)调处中心(司法所), 对纠纷信息员报告纠纷信息情况做好登记工作,作为纠纷信息核查和
8、 信息员工作考评的依据。二、矛盾纠纷排查的范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主要是对公民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如夫妻、 父子、兄弟等)、职工、社区居民、村民等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涉及 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或争执。诸如家庭关系中的三养(赡、扶、抚)纠 纷,婚姻关系中的礼金、离婚纠纷,同社区关系中的财产纠纷、相邻 关系中的用水、排水、采光、通风、通行、界址(房屋宅基地)等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物损害赔偿纠纷,土地经营权纠纷,借款纠纷、 担保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买卖纠纷等。三、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 报告制度,村(社区)、企业基础网格每周组织排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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