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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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是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校学生会联合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活动,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校内赛事,每两年举办一届。第二条大赛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第三条大赛目的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2、,帮助更多学生通过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建功新时代。第四条大赛内容: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五条大赛基本方式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书面评审、终审现场答辩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2、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组织作品和成果的交流、展示活动。3、大赛采取二级学院承办的方式进行,承办单位于举办当届大赛终审决赛前提交承办申请材料,当届组委会委员投票表决下届“挑战杯”承办单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指导大赛活动,并对大赛
3、期间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第七条大赛组织委员会的职责1、审议、修改大赛的章程;2、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决定大赛的承办单位、赞助单位等;4、议决其他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第八条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负责按照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活动并向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由校团委负责人担任;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承办学院团委。第九条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专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大赛作品的评审和鉴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评审委员会经大赛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
4、工作。第十条大赛评审委员会的职责:1、在本章程基础上实施评审;2、决定参赛作品是否入围、对入围作品作者进行问辩,确定进入终审决赛的名单;3、对进入终审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次。第三章参赛资格及作品申报第十一条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校学生都可参加全部比赛。第十二条参赛作品的申报条件参加大赛作品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实行分类申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未创业的创业计划作品均可参赛。第十三条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报名时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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