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合同书律师拟定版.docx
《权利质押合同书律师拟定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权利质押合同书律师拟定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权利质押合同书出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质权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债券发行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第一章、总则根据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第二章、定义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发行人发行的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第三条、出质人即本合同项下甲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质押物为发债机构发行本次
2、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第四条、质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第五条、质权指在质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债券发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务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第六条、质押物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乙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第三章、甲方声明及保证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中的出质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1、甲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3、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项下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4、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权
3、利做出过任何处分,特别是未设立过任何质押;5、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之规定,乙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在债券发行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时,债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质权,也可委托其他人行使质权,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辩。6、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以致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将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7、甲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第四章、乙方声明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质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
4、出如下声明: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乙方仍可对质押的权利行使权利;2、任何第三人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乙方有权提起诉讼;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再设立任何形式质押,其质押行为无效;4、债券发行人清偿债务后,乙方应通知登记机关解除质押登记;5、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第十条、
5、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和提供的抵押资产,共同担保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O第七章、质押担保的范围第十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第八章、被质押的权利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系指: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登记地为: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第十五条、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被质押权利价值为人民币元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所有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凭证由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予乙方保管。第九章、权利凭证的移交第十七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登记有关文件,甲
6、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交付乙方。第十章、被质押权利的处分第十八条、乙方在处分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质押的权利进行折价、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以取得转让费、许可费等并优先受偿。2、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出质人质押的权利凭证,兑现价款,以优先受偿。第十九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第二十条、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被质押权利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所有权的有效资料。2、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权利 质押 合同书 律师 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