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酒后驾驶车辆案件程序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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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酒后驾驶车辆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酒后驾驶案件办理,完善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部关于加强酒驾查处和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含履行公安交通管理职责的派出所,下同)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布控、查处、血样提取鉴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办理。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合法、及时、公开、公正、文明原则,依法打击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第二章布控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
2、为,应当根据通行条件和交通流量,选择安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且具备停车检查条件的路段。有条件的,可以选择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可视范围路段开展布控、查处工作。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设立拦截区与处置区。在高速公路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将拦截区和处置区设在收费站或者服务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下,将车辆引导至收费站或者服务区查处。第六条拦截区用于设置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设备,设置拦截点拦截车辆。处置区用于检查车辆、证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依法采取约束措施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开具法律文书及开展其他调查取证等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对
3、拦截区和处置区进行巡控,确保查处现场安全、有序。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在拦截点前的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夜间或者能见度低情形下开展查处工作时,还应当在拦截点前的来车方向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在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或者公路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志、标牌及安全防护设备应当设置在拦截点前至少200米处。在雾、雨、雪、冰冻及夜间等能见度低和道路通行条件恶劣的条件下,在公路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志、标牌及安全防护
4、设备应当设置在拦截点前至少500米处。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根据交通流量合理控制拦截车辆的数量,待查车辆不得超出拦截区和处置区;车流量较大时,应当减少检查车辆的数量或者暂时停止拦截车辆。第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配备停车示意牌、减速提示标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照相机或者摄像机以及约束带、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夜间或者能见度低的情形下,还应当配备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时,民警应当着制式警服和反光背心,按规范佩戴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夜间或者能见度低的情形下,还应当配备并使用发光指挥
5、棒。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时使用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依法检定合格,保持功能有效。第三章查处第H一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指挥驾驶人将车辆驶入处置区,靠路边停车;(二)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驾驶证;(三)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对驾驶人进行测试;被测试人违反测试要求或者测试不成功的,应当当场重新测试;(四)测试结果达到饮酒或者醉酒标准的,打印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结果,由民警当场向被测试人宣读测试结果;(五)被测试人在书面测试结果上签名,测试民警在书面测试结果上签名或者盖章;被测
6、试人拒绝签名或者因酒后等原因无法签名的,民警应当在书面测试结果上注明;(六)测试结果显示达到饮酒或者醉酒标准的,应当当场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如现场无其他驾驶人替代驾驶的,可以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将停车地点告知驾驶人。第十二条现场查处涉嫌酒后驾驶车辆违法行为,民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查获过程;必要时,还应当对查获过程进行拍照或者摄像。音视频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驾驶人面貌特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其身份证件;(二)涉案车辆的号牌、车型、颜色等基本特征;(三)驾驶人接受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过程
7、;(四)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所显示的测试结果、民警当场向被测试人宣读测试结果,以及被测试人对测试结果是否有异议的过程;(五)现场开具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签收、民警告知的情况;(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七)民警与当事人、证人谈话内容以及相关言词证据;(八)其他能够反映查处过程的内容。第十三条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被测试人不存在酒后驾驶行为的,应当立即放行。被测试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如现场有证人的,应当依法及时收集证人证言。第十五条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测试的驾驶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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