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委编办“三举措”保障长护险制度落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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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委编办“三举措”保障长护险制度落地7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长护险制度。为更好满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护理和生活照料需求,提高医保机构经办效率,连云港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扎实稳妥推进长护险制度落地。一是强化机构保障。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长护险的经办服务管理部门,但市医保中心没有与长护险相关职能对应的内设机构,长护险制度落地前期准备工作,也由多科室共同承担。市委编办根据市医保中心实际需求,设置内设机构“商业保险合作科”,强化商业保险管理机构力量。二是理顺体制机制。市医保中心3项商业保险城镇职工大病、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办理一直分散在医保中心各业务科室,涉及政府采购、保费及赔付款审核结算等多个环节。市委编办认真分析各业务科室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商业保险管理均由新设立的“商业保险合作科”扎口统一管理。三是明确主要职责。商业保险经办模式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经办模式不同,多出保险公司承办的环节。因此,进一步明确了医保中心对商业保险机构、照护机构、评估机构等进行管理,主要负责参保登记,基金划转归集,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基金结算支付,对商保机构承办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关注百姓“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提高百姓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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