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docx
《重庆市石柱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石柱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docx(4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石柱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二月1总贝!l-1-1.l编制目的-1-1. 2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1.5 事故分级-3-1.6 应急预案体系-4-2事故风险描述-4-2.1油气管道基本情况-4-2. 2事故风险分析-5-3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7-1.1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7-1.2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0-4监测预警及信息报告-14-4. 1监测预警-14-4.2预警级别-14-4.3预警发布-15-4.4预警调整和解除-16-4.5信息报告
2、-16-5应急响应-17-5. 1响应分级-17-5. 2应急救援-18-5.1 响应结束-19-5.2 信息发布-20-6后期处置-20-6. 1善后处理-20-6.2事故调查-20-6. 3总结评估-21-7保障措施一21-7. 1通信及信息保障-21-7. 2队伍保障-21-7. 3物资装备保障-21-7. 4交通保障-22-7. 5技术保障-22-7.6经费保障-22-8监督管理-22-8. 1宣传培训和演练-22-8. 2责任与奖惩-23-8. 3预案修订时间-23-8. 5预案管理-24-8. 6预案实施-24-9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9.1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基本情况表-25-9.
3、 2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分析表-27-1.1 3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联系表-29-9.5 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政府通讯录-31-9.6 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企业通讯录-32-9.7 依托技术专家库联系信息表-33-9. 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组职责图-34-9. 9现场处置方案-35-1总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提升重庆市石柱县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4、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石柱县行政区域内,在油气长输管道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油气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城镇燃气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事故不适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
5、一领导,分级管理。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管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3)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管道权属企业是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和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和管道权属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管道权属企业要依靠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
6、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件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本辖区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准备,各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乡镇及管道权属企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1.5 事故分级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重庆市石柱县范围内油气长输管道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平稳运行和群众生活的事故。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II级)、较大事故(11I级)、一般事故(
7、W级)四个级别。1.5.1 特别重大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5.2 重大事故(11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1.5.3 较大事故(In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1.5.4 一般事故(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下。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6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应与重庆市石柱县自然灾害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 石柱 天然气 管道 事故 应急 预案 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