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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独家销售代理协议甲方(制造商):乙方(代理方):注册地址:注册地址:第一条总则经甲乙双方友好、自愿协议达成一致,甲方同意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乙方优先在指定地区推销新产品。第二条乙方职责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第三条代理范围乙方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
2、,乙方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第五条财务责任乙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甲方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甲方负担。未经同意,乙方无权也无义务以甲方的名义接受付款。第六条信息管理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甲方并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第七条业务限制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
3、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此合约一经生效,乙方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甲方。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甲方,乙方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甲方承担的义务而影响彳王务的完成。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乙方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与甲方进行竞争。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第八条保密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第九条分包约定乙方事先经甲方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乙方,乙方应对该分包乙方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4、。第十条工业产权乙方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第十一条乙方销售权甲方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甲方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第十二条技术帮助甲方应帮助乙方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乙方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甲方提供食宿。第十三条佣金约定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人民币按%收佣人民币按%收佣两个不同
5、地区的两个乙方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乙方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乙方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乙方平均分配。乙方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贷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甲方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甲方的原因用户拒付贷款,则不在此限。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商场。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第十四条合约终止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第十五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约定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后,一方可提
6、前3个月通知终止协议。如双方无异议,可在本协议基础上自动延续1年。任何J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第十六条文件的归还协议期满时,乙方应将由甲方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甲方。第十七条存货的退回协议期满时,乙方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甲方批示退回,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十八条仲裁规定固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的法律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九条其他约定本协议的
7、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栏:甲方:乙方:日期:日期:独家代理销售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利、平等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合法独家销售甲方的产品,特订立本协议。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第一条、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第二条、本协议所提到的产品,系甲方所制造的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第三条、经销权为甲方给予乙方在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第四条、专营权除公司外,甲方不得在第三条所定义的范围内委任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经销商或代理商。第
8、五条、卖方责任1 .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种产品的样品为1-2个。2 .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合法、据实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3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4 .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第三条所定义的范围内的客户资源转给乙方。5 .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技术支持。第六条、经销商责任1 .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所授权产品。2 .自费参加一些展览会、交流会或建立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公众号等渠道。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每个月的销售额基本目标为元,并以的比
9、例进行年度递增。4 .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5 .及时向甲方提供市场相关的商业情报。第七条、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就续约一事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不再受其约束。第八条、违返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需出具书面的整改方案,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按照损失进行补偿。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及时进行经济补偿的,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向法院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需求。第九条、一般条款1 .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人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可免除其责任。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如:火灾、洪灾、海啸、地震
10、、雷击、台风、旋风、疫病、战争、暴乱、制裁、政府的政策性行为等,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情况。但其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以书面的形式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2 .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无效。3 .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有违反,并由此造成另一方利益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追究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4 .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
11、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按协议期限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独家代理销售协议第一条约因制造商姓名,其公司法定地址(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简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其公司法定地址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新产品: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第三条代理业务
12、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第五条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第六条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第七条向制造商不断提
13、供信息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第八条保证不竞争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
14、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第九条保密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第十条分包代理人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侵犯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第十二条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他
15、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第十三条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第十四条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第十五条佣金额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美元按%收佣美元按%收佣第十六条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第十八条计算佣金的方法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