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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管理,推动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名称:*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中文域名:*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政务。住所:*o第三条本单位是经*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第四条本单位开办资金5万元。第五条本单位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本单位宗旨: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察,促进安全发展。业务范围: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2、;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进行核实、查处;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第七条本单位举办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第八条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二章权利义务第九条本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本单位全面健康发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二)坚持公益属性,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三)以*应急管理局名义,行使依法赋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
3、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四)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进行核实、查处;(五)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六)完成*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条举办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队长、副队长;(S)审核(核准)本单位章程草案;(四)监督本单位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五)支持本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自主开办,制止或者
4、排除侵害妨碍本单位行使自主权的行为;(六)为本单位提供稳定的开办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开办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七)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本单位发展;(A)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一条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利与义务:(一)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支持本单位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二)保障本单位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实施行业监管;(S)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二条职工的权利与义务:(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
5、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奖励、荣誉;(S)知悉本单位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六)践行本单位宗旨,维护本单位利益;(七)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A)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三章党组织建设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应急管理局设立联合党组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开展党的活动,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如下:(一)认真贯
6、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单位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确保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对本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进行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好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和重要业务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政治关;(五)积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事项顺利实施;(六)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七)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
7、活,严明政治纪律,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A)履行其他应由党委履行的职责。第四章行政管理第十四条*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队长是本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全面负责业务和管理工作。第十五条领导班子由举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第十六条本单位建立队长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一)审议章程(草案或修订案);(二)审议业务活动年度计划;(三)审议内部管理制度;(四)研究干部人事、重大工作决策、重大财务收支和依法行政有关重要事项;(五)其他需由队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第十七条队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一)队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一般要
8、遵循“提出课题一调查研究一拟定方案一征求意见一班子决策一监督实施”的科学民主化程序。(二)队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S)队长办公会议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利益关联者回避原则。(四)队长办公会议由队长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第十八条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9、第十九条本单位职工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由工会召集,超过三分之二职工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职工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由工会召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职工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并审议本单位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并审议队长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
10、和建议;(三)审议本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草案、绩效评价制度草案等内部制度草案;(四)审议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审议上一届(次)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六)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七)讨论其他需要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A)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意见时,可临时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效表决。第五章履
11、职管理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发展目标:明确执法地位、树立执法权威、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保障O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功能定位:整合优化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力量,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第二十四条确保公益属性是本单位管理的核心。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公益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益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第二十五条本单位不得从事公益职责相关的商业经营活动。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本单位宗旨和公益目标,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第二十六条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公益服务质量管理规定,遵守职业
12、伦理和道德。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逐项列清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厘清事业单位与党政机构和市场的界限。第二十八条在充分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举办单位每3年至少组织1次对本单位公益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价。第二十九条实行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和履职情况,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不定期在单位内部通报。第三十条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注重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打造本单位公益服务品牌。第三十一条加强本单位特色公益
13、文化建设。第三十二条按照整体智治的要求,推动公益服务、内部管理的数字化建设。第六章资产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第三十四条本单位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遵循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规定,强化成本核算与内部控制。第三十五条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
14、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七章人事管理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三十九条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出国境审批、请销假管理等各项日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按章审批。第
15、四十条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具体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章程制订和修改第四十一条本单位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一)成立章程制订(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制订(修订)意见。(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全体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S)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队长办公会议或党组织会议审议。(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审查(核准)。(五)章程报送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六)核准(备案)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第四十二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S)章程违反国家、省、市章程管理规定的;(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第九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