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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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为确保各类资助工作的公开透明,让国家的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身上,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区实际,特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一、贫困学生认定原则1、在籍在校的全体学生。2、按学年度进行三级评审、认定。二、家庭贫困学生认定标准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4)孤儿;(5)重点困境儿童;(6)烈士子女;(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
2、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困难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由班级根据第八条规定的认定依据自行制定。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首次认定或再次确认时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三、家庭贫困学生认定程序(一)班级评议认定1、班级评议认定。以班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班委会和3名以上普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认定小组。2、学生自主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本班评议认定小组手写书面申请,如
3、实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3、班级评议认定。经班级评议认定小组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由班级上交至各年级办公室。4、上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次年度必须再次申请认定。手续同上。(二)年级审核各年级成立以年级主任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年级评议认定小组。认真审核各班上报材料确定本级部拟资助学生名单,上报至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三)学校审核经学校扶贫(资助)管理办公室评议审核,确定本校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五日公示。四、申报材料要求:1、书面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涂改无效。2.公示合格学生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相关表格式申请表”,字迹工整清晰,相关盖章真实有效。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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