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docx
《《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池增信分险作用,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等融资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池由省财政厅设立并管理,旨在支持我省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健全完善融资再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
2、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资金池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池存款利息以及追偿回收款项等。第三条资金池聚焦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发展,主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双创”主体,以及符合条件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再担保业务。具体用途为:(一)对相关省级再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代偿责任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二)对相关融资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代偿责任试点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第四条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作为资金池管理人。管理人负责设立资金池专户,实施封闭管理,并按省财政厅要求拨付代偿补偿资金等。省财政厅根据管理人履职情况给予其一定的管理费用,所需资金从
3、资金池存款利息收入中列支。第五条纳入资金池支持范围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依规设立并稳健经营,资本实力较强,治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品牌信誉和风险管控良好;(二)列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承担融资再担保体系建设任务,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分险,以支小支农融资再担保业务为主业,业务范围覆盖全省;(三)坚持保本微利运行,合理确定并执行优惠的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第六条纳入资金池支持范围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应及时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书面报送省财政厅备案:(一)依法依规设立并稳健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具有满足融资担保业务开展需要的
4、经营管理队伍;(三)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清收能力,对融资担保业务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追偿与处理机制;(四)一般以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其中单户100O万元及以下的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金额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金额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o第七条纳入资金池支持范围的融资再担保业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原担保机构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条件并已备案;(二)原担保业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
5、原则上不超过1.5%;(三弹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业务费率,原则上不高于0.3%,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业务费率,原则上不高于0.5%;(四)除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第八条银担合作各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资金池支持范围的融资再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比例。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20%,省级再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比例、不高于30%o第九条资金池对于符合条件的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省级再担保机构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60%给予补偿。对支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 江苏省 融资 担保 代偿 补偿 资金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