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办法起草说明.docx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办法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办法起草说明.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福建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一、背景依据为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统收统支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统一规范全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优化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强化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使
2、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规定: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 单位 缴费 费率 浮动 办法 起草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