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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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设置、提名、受理、评审、授予等活动。第三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鼓励科技创新、团结协作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教兴藏、人才强藏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第四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第五条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提名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或人选必须是在辖区内开展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科学技术项目或人选,或者由我区为第一完成单
2、位(第一完成人)与国内外组织或个人合作研究开发的科学技术项目。第六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建议,按照专业和学科领域设立若干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评审委员会),依照办法及本细则规定,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第二章奖项设置第七条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特等奖在一等奖中产生,不作为单独的奖励等级。特等奖每次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项,可以空缺。第八条办法第十一条“项目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项,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原则上为1:2。”是指项目奖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项目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项。特等奖在一等奖中产生并占一等奖的名额,一等奖、
3、二等奖比例原则上为1:2。第三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九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逐步量化评审指标,规范评审程序,切实保证评审的客观、公正、科学。第十条杰出贡献奖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一)办法第十二条“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重大成就的,是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成就或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在国内外相应领域、学科内产生重大影响,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为我区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二)办法第十二条“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
4、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国家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是指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或重大科技创新,引起领域技术的突破性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为我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或者对国家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三)办法第十二条“为促进西藏与外国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在科技援藏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是指候选人在促进西藏与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在科技援藏工作中做出了重大贡献,推动了我区科学技术进步。第十一条一、二等奖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一)办法第十三条(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
5、或做出重大创新的”,是指科学发现、科学理论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重大创新。阐述的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或方法创新,取得了高水平学术价值或重大实用价值的理论成果,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可推荐为一等奖。阐述的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方法创新,取得了特别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理论成果,有力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可推荐为特等奖。阐述的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较大科学发现或方法创新,取得了较高学术水平或较大实用价值的理论成果,较好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可推荐为二等奖。(二)办法第十三条(二)“面向经济主战场,运用科学技术知
6、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J其中“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器件”是指为工矿企业配备的各种机电设施;“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做出重大技术发明”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拥有发明专利,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技术方法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其主要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等方面优于同类技术,实施后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上有重大
7、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区内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产生了重大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可推荐为一等奖。属国内外首创的特别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创,主要技术上有特别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外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有力推动了区内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产生了特别重大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可推荐为特等奖。属国内外首创的较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上有很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区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推动作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可推荐为二等奖。(三)办法第十三条(三)“面向国家、自治区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
8、健康,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是指在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药品、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能源及资源新发现及其推广应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取得显著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在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性能参数、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共性技术或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程度很高,对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可推荐为一等奖。在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特别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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