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经办服务指南之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与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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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医保经办服务指南之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与使用1.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答: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设立的医疗险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2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答:(1)一是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二是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2%计入;三是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计入;四是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养老金的4.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90元的,按90元计入。(2)在职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0.2
2、%的比例,从应划入本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按月代扣护理保险。(3)在职职工与退休(职)人员按照每人每月5元标准,从应划入本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按月代扣大病医疗保险。3 .医保个人账户金的使用范围?答:(1)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本人或其委托人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消费符合规定的费用: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需提供医师开具的处方单);计划生育用品(包括药品和避孕工具);消毒用品(卫消字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国食健字类保健食品;其他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纳入的与医疗健康有关的产品。(3)本人
3、或其直系亲属参加我市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 .参保人因工作离开本市,社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金余额怎么转移?答:对调离我市的参保人,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金仍有余额的,可登陆“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办大厅或“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取手续,将余额转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内。5 .参保人退休后异地居住,社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金怎么用?答:退休人员异地居住的,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社保卡里的医保个人账户金将于次月自动转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内。6 .如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进行省内异地刷卡结算?答:凡是社保卡已激活启用、状态正常且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的省内异地参保人,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在我市省内异地联网试点医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或门诊就医的费用,在定点药店支付购药费用。我市已开通省内异地刷卡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可通过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在“政务宣传-通知公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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