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及费用支出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福建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及费用支出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及费用支出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福建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及费用支出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的管理,建立与破除“唯论文”为导向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措施,从严控制论文资助范围、从紧管理论文发表支出,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以及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闽科监(2020)1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论文发表及费用支出实施细则。一、论文投稿要求(一)通讯作者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论文作者署名、与标注资助项目的相关性签署承诺书(附件1)。(二)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指二级学院、研究院、中心(部)、附属医院)按审核表要求对投稿论文的
2、原始数据、标注资助项目的相关性等进行审核盖章留档保存备查。二、论文发表支出管理未按论文投稿要求进行投稿的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一)论文版面费1.期刊被列为预警期刊后发表的所有论文,论文版面费不予报销。2 .对于单篇论文版面费超过2万元人民币,根据科技厅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闽科监(2020)1号)精神,需经该论文通讯或第一作者所在署名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科研经费或学校专项经费(指科技处业务费中的“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报销,由学校专项经费支出的论文版面费,限额报销3万元人民币且超出部分不得从其他经费支出。3 .学校
3、专项经费支出的期刊范围:以通讯作者(排名最后)第一署名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发表在卓越期刊中的领军期刊及重点期刊类项目、SCI中科院期刊分区三区以上(含三区)、SSCE人文社科类顶级期刊(参照福建医科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2版)研究论文。(二)论文编校费根据福建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编校费不得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编校费的支出,要求如下:1.期刊范围:第一且通讯作者的(第一作者排名第一;通讯作者排名最后)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福建医科大学,其它要求同(一)。4 .报销标准:仅能报销一次、一张发票且发票金额不高于4000元人民币。三、其它事项(一)学校专项经费报销对象为校本部在岗教职工。(二)附属医院参照执行。(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福建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及费用支出实施细则(闽医大(2020)253号)同时废止。附件:福建医科大学论文投稿审批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 医科大学 论文 发表 费用 支出 实施细则 2023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