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建材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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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建材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的公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3)14号)为更好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帮助建材行业相关经营者更好识别和防范垄断风险,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我省建材行业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结合执法实践和监管实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建材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现予发布。附件:陕西省建材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5日陕西省建材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帮助建材行业相关经营者更好识别和防范垄断风险,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助力全国统一大
2、市场加快建设,促进陕西省建材行业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结合我省执法实践和监管实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指引效力本指引仅对建材行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作出一般性指引,供参考。指引中涉及法律规定内容为概括性和原则性表述,具体规定请以法律规定为准。第三条基本概念从反垄断法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的含义来看,反垄断法不反对垄断地位,反对的是垄断行为。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分为三类: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此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
3、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本指引所称建材行业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和经营熟料、水泥、混凝土、玻璃、砂石骨料、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或者提供建筑施工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四条相关责任反垄断法第七章对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不仅规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也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不仅规制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也规制经营者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此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行为,不仅规制拒绝和阻碍依法调查的经营者,也规制拒绝和阻碍依法调查的个人。建材行业的经营者需要注意,实施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较为严厉,如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
4、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行为,最高可处该经营者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在前述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罚款数额,上述规定表明,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最高可被处于其上一年度销售额50%的罚款。因此,建材行业的经营者应当重视反垄断合规管理。第五条监管原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建材行业开展反垄断监管坚持以下原则:(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材行业涉及砂石、水泥、混凝土、玻璃等众多市场主体,反垄断监管通过维护建材行业的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的同时,着力维护建材行业各方主体的合法
5、权益,实现建材行业整体生态和谐共生和健康发展。(二)公正监管各类主体。坚持对国有和民营、省内和省外、线上和线下、境内和境外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着力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建材行业公平竞争,促进建材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三)激发行业创新活力。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吸引更多投资、培育行业核心竞争力、激发行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建材行业经营者将更多资源用于技术革新、质量改进、服务提升和模式创新,预防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抑制建材行业的创新动力,构筑建材行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6、四)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反垄断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规章、指南确定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建材行业所有市场主体。具体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将根据建材行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强化竞争分析和法律论证,不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增强反垄断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第六条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建材行业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界定建材行业的商品市场和地域市场是分析竞争行为的工具,需要遵循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所确定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建材行业的特点,结合个案进行具体分析。需要说明的是,界定相关市场不是
7、调查垄断案件的必须条件,如横向价格协议类型的垄断案件在实践中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一)相关商品市场。建材行业相关商品市场界定的基本方法是替代性分析。在个案中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可以基于产品特点、商业模式、应用场景、用户群体等因素进行需求替代分析;当供给替代对经营者行为产生的竞争约束类似于需求替代时,可以基于市场进入、技术壁垒、转移成本等因素考虑供给替代分析。(二)相关地域市场。由于产品特点和运输成本等原因,建材行业的产品一般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在个案中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可以综合评估考虑多数用户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用户的使用习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区域竞争约束程度等因素。第二章垄断协议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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