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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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高院发布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2023年10月12日)1以“数字货币”投资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一一徐某集资诈骗案2伪造车损事故实施保险诈骗犯罪一一周某保险诈骗案3拆分、混同非法集资款项实施“自洗钱”犯罪王某等洗钱案4利用内幕信息实施非法证券交易犯罪一一陈某等内幕交易案5恶意套现“养卡”实施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窦某、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01以“数字货币”投资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徐某集资诈骗案基本案情2019年5月起,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通过举办投资宣讲会以及在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虚构的EoS币、GBFA社区币、GBFA生态币和CNCC币付宝等数字货币有高额静态收
2、益、发展下线有直推奖和管理奖等事实,利诱社会公众通过线下向其转账的方式参与“数字货币”投资。至案发时,徐某以上述方式非法集资致使投资人损失近500万元。裁判结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典型意义本案是利用“数字货币”实施集资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数字货币是虚拟货币,产生并存在于计算机网络。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了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
3、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国家明确禁止交易平台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否则将以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予以惩处。本案被告人以投资数字货币为名诱骗公众投资,不仅严重侵害集资参与人的财产权,而且还严重扰乱我国的货币管理和金融监管秩序。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对其予以惩处,不仅表明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与秩序的鲜明态度,还警示社会公众投资“数字货币”业务具有违法性,谨防被骗。02伪造车损事故实施保险诈骗犯罪周某保险诈骗案基本案情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周某与王某等人(另案处理)共谋,由周某负责组织伪造车损事故,后将事故车辆送至王某经营的某
4、汽车美容服务部进行定损维修,以此骗取保险金。周某以上述方式共实施了10起保险诈骗行为,既遂金额72万余元,未遂金额3万余元。裁判结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发生在车险领域的保险诈骗典型案例。近年来,汽修领域的保险诈骗案件多发,甚至部分地区已形成“故意制造事故、虚高报价、低价维修”的骗保产业链,犯罪团伙以实施保险合同为名骗取保险资金,严重扰乱了车险的市场秩序。本案被告人与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员工相勾结,多次有预谋地伪造车损事故
5、,骗取保险金,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严惩,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保险诈骗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也对心存侥幸、企图钻保险漏洞非法获利的人员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03拆分、混同非法集资款项实施“自洗钱”犯罪王某等洗钱案基本案情2021年3月至7月,王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虚假宣称其公司是央企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全资控股的四级子公司,违规备案登记,将融资产品包装成中储应收账款融资计划资产收益权产品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收益率为诱饵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融资款第三期1030万元到账后,王某指示他人将款项进行拆分,在其控制的多个公司账户之间流转,最终分多笔汇入其控制的另一公司账户。裁判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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