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五届党代会一次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制造强市”战略,重点针对产业培育、创新发展、数字经济、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打造现代产业体系(一)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且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二)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对生产性设备投资不低于50万元的普通技改项目,按其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对认定为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化项目的,再按其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包含信息化软硬件投资)的5%给予补助,
2、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150万元;对获得省级、国家级专项资金奖励的,再按其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150万元。(三)鼓励新兴产业平台创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典型企业和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四)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项目完成并按标准通过评审后,对园区运营管理方进行补助,小微企业园等级达到引领型园区的,按1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3、,单个园区最高补助100万元;小微企业园等级达到优化级园区的,按12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单个园区最高补助50万元;小微企业园等级达到集成级园区的,按8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单个园区最高补助30万元。对被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级的小微企业园,分别一次性奖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8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评为省数字化示范(试点)园区的,一次性奖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万元。同一家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星级园区和数字化示范(试点)园区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二、支持企业做精做强(五)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开展百强企业评选,对当年度综合绩效排名全市前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予“突出贡献企业家”荣誉。开展“
4、雄鹰行动”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的省级“雄鹰行动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六)鼓励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七)打造单项冠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八)加快培育小升规企业。建立成长型小微企业培育库,加强精准服务和业务指导。对首次上规企业(2017年后未上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九)提升企业现代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引进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对列入市级管理提升项目且当年实际发生的引进管理咨询(不
5、含各类认证及培训项目)费用支出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企业,按实际支出总额的2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5万元,列入我市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实施基础规范管理并通过达标验收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对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当年通过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定级的重点工业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类企业除外),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当年通过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定级的工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类企业除外),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
6、工程。每年安排200万的企业家培训经费,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对企业各层次人才开展分领域、多形式的培训,促进企业家综合素质全面提升。三、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十一)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当年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的,在省财政专项资金基础上分别再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当年认定为市首台(套)装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费用补贴后的剩余部分给予90%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十二)鼓励研发新产品。经省级立项并通过鉴定验收评价的省级新产品,每个新产品奖励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
7、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当年认定为“制造精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十三)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省财政专项资金基础上分别再奖励800万元、2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培育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包括分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或服务型示范制造企业(平台、项目)或“设计+营销”最佳
8、实践案例,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列入省级、市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或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计划并通过验收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十四)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检测和实验等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研究院,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2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创新联合体、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推进 制造 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