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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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南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阜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阜政办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
2、示精神,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二)工作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按照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逐步养成分类投放的垃圾处理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2 .试点先行,逐步推广。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县城选择满足实施条件的居民生活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累经验后全面
3、推广。3 .源头分类,减量先行。要倡导绿色生活、办公,统一分类标准,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持续强化对分类收运处理全过程的监管,引导群众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从家庭开始。(三)工作目标1.示范引领。到2024年上半年,选择祥源、鹿城府等十个小区打造阜南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实现示范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逐步推广。到2024年底,我县在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40%3,全面展开。到2025年底,我县在城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基本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二、分类标准按照生活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不同的处置方式,分成属性不同的4类。要统一配备标
4、准和颜色区分。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品、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外),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厨余垃圾(湿垃圾):主要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烂蔬菜瓜果、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三、分类
5、方法(一)投放与收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小区需统一配备相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1.试点单位:垃圾收集容器可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规范设置;“有害垃圾”专门收集容器可在单位大门或其他公共区域规范设置;有食堂的单位还需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2.试点小区:垃圾收集容器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四类规范设置,由居民自行投放,各小区专人负责管理。采取“撤桶并点”收集方式,设置垃圾分类房、智能回收设备等设施。(二)运输与处置1.可回收物。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交由我县垃圾分拣中心集中分拣后进行资源化处理。2,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
6、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参照危险废物管理,一并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要规范暂存,确保得到安全处置和资源利用。3.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处置。4.其他垃圾。按照现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模式,统一转运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全程分类管理,密闭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严禁出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再混合收运现象。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配备标准化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专业化人员,按时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单位,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
7、倾倒、丢弃、遗撒、堆放、焚烧。要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县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四、职责分工(一)县委县政府成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县政府负总责,建立健全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各职责部门及鹿城镇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职责范围内及所辖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二)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承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责,负责组织起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监督各职责部门配备完善
8、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设施设备。(三)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氛围,增强社会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实践相结合,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发挥媒体优势,适时报道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四)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审批工作。(五)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六)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工作,指导建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理污染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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