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校区公寓租赁及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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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新校区公寓租赁及管理办法为满足广大教职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以便更好地全方位服务学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新校区新建的公寓以租用的方式安排教职工临时居住。为规范和加强新校区公寓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学校有限房源,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新校区公寓,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用于解决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居住的临时住房,位于新校区东南区域。一、成立新校区公寓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各部门、各学院行政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房管中心,办公室主任:郭淑华办公室职责:1、负责新校区公寓管理有关制度的起草和执行。2、受理新校区公寓租住或
2、调整申请。3、调研市场公房租金情况,提出学校新校区公寓租金标准,负责租金催缴。4、代表学校与租住户签订租赁协议,负责办理承租户入住和退租手续。5、负责对违规住户进行住房清退和处理。6、负责承租户入住前新校区公寓的整修和入住后各项维修申报的受理工作(日常维修由承租户直接向物业公司申报)。7、负责空置住房的日常巡视检查,确保安全与完好。8、负责收集、整理新校区公寓的图纸资料和有关数据统计,建立教职工租用住房档案。学校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房地产管理中心开展新校区公寓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单位)违规住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根据违规事实和违规者表现,根据本办法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直至违规者纠正违规行为。
3、二、新校区公寓租住原则1、在岗原则。截至到2012年11月2日,学校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均有资格申请租住新校区公寓。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制定新校区公寓租赁、管理和使用办法,房管中心依据制定的办法进行管理,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徇私情、热情服务,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o对于房源情况、租金标准、入住情况等信息,每学年向全校教职工公布一次,并随时接受群众举报。3、优先工作需要原则。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会议议定的需要长期居住在校内、便于工作的教职工可优先租用新校区公寓。4、本人使用原则。在职教职工按规定租用的新校区公寓,仅限供本人或本人与家属共同居住;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4、,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三、计分及选房办法(一)计分办法房管中心按照申请人的工学龄分、职称(职务)分、学历学位分、校龄分、附加分等情况计算申请人租住公寓积分。申请人租住公寓的总积分=工学龄分+职称(职务)分+学历学位分+校龄分+附加分,其中:1、工学龄分项目分值工学龄分每年1分2、校龄分项目分值校龄分每年0.1分3、职称职务分项目分值正校级56副校级、二档教授54党委常委、正高职50正处级44副高职41副处级38中职、正科级、技师32副科级、高级工26初职、一般干部、中级工23初级工及其他204、学历学位分项目分值博士生导师6分硕士生导师4分博士学位3分硕士学位2分双学士学位1.5分大学本科毕业取
5、得学士学位1分(以上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5、附加分项目分值本校双职工6分在岗专职辅导员4分(二)选房办法及流程1、量化得分高低作为教职工挑选公寓房号的先后依据。在总分相等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优先选房:(1)职务高低;(2)任职先后;(3)工龄长短;(4)年龄大小。2、申请租住公寓流程:填写报名表一报名确认一资格审查f核对积分一排队公示(公示三榜,以最后一榜作为选房依据)一选房号一凭选房单到财务处缴纳公寓租赁保证金一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登记确认手续。3、学校实行新校区公寓租赁保证金制度。承租人需按以下标准向学校缴纳公寓租赁保证金: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92元;地下室:每平方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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