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实习与专业综合实习经费管理办法.docx
《大学教育实习与专业综合实习经费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教育实习与专业综合实习经费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大学教育实习与专业综合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实习和专业综合实习经费(以下简称实习经费)的使用管理,保障实习工作顺利实施,提升实习质量和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实习经费预算管理第二条实习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各院(系)须对实习开支做出合理的预算,预算外支出原则上不予支付。第三条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优先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实习经费预算标准如下:集中实习一学期不超过800元/生,半学期不超过500元/生;分散实习经费的预算额度按同时长集中实习的50%执行。实习经费的实际执行额度以学校财务处拨付数额为准。第四条实习经费支出实行限额包干,各院(系)的教育实
2、习和专业综合实习经费支出在实际执行预算额度之内可协调使用,若实习支出超出执行预算额度,超出部分须由院(系)自行解决。第五条实习经费支出须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并实行校院两级审核。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依据实习工作情况对实习经费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初审,然后报教务处进行复审和备案。第三章经费列支范围第六条实习经费可用于以下项目的费用支出:1、校外实习单位管理费、实习材料费等。2、校外指导人员的劳务费,标准为不超过200元/生。3、校内指导教师巡视检查、指导市内实习所产生的交通费实行凭票按月报销。其中每人每月不足200元的,可按实际据票实报;若单人单月超过200元,按200元限额报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教育 实习 专业 综合 经费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