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永专审字2017第0137号东安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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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永专审字2017第0137号东安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根据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17)4号)要求,我们接受委托,会同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办于2017年11月,对东安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
2、成本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2016年东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总额9416.5166万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7782.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116.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17.4166万元。2016年底已使用补贴指标8716.65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92.57%。(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东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简称社保局),于2011年7月成立,为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稽核股、征缴股五个股室。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12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二)项目实施依据东安县人
3、民政府2014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东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全县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项目实施目标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
4、保障。根据省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2016年度东安县财政下拨城乡养老保险资金共9416.5166万元。目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基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新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国家政策规定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和60岁以上老人的养老保险金发放。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东安县2016年度财政下拨的“城乡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
5、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项目绩效评价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12012)3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3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8号)以及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17)4号)等文件要求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省、市、县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规定
6、、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决定对2016年度东安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预算安排9416.5166万元)实施绩效评价。(三)绩效评价过程根据2017年11月下发的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17)4号)要求,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17年H月,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东安县进行现场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和电话访问,了解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
7、助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东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东安县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基础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支出等情况。1.2016年东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合计9416.5166万元,到位资金9416.5166万元,到位率100%。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7782.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116.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17.4116万元。其中:湘财预2016161号73L5万元、湘财预2015137号7381.1万元、湘财预201675号44.2万元、湘财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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