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轻罪智治一件事应用2023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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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轻罪智治一件事应用(2023)建设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GCG2023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九月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磋商文件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错误!未定义书签。(六)磋商与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七)授予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八)履约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部分合同
2、条款(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一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五磋商函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六建议与少量偏离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七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九磋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十报价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十一报价明细表错误
3、!未定义书签。第六部分评定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评定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评标组织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评审组织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评标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评分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决标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部分信贷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项目概况瑞安市轻罪智治一件事应用(2023)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El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GCG2023002项目名称:瑞安市轻罪智治一件事应用(2023)建设
4、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300000最高限价(元):13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13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轻罪智治一件事应用(2023)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3、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售价:O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瑞宁家园1栋1楼1号(线下)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6、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己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
7、-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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