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问答题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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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题库第四大墓.冏苓发夏岸钝明;美青至202347费科裳理于2023/IOJLAl200741M至2023年7月8斗火期未抵质考我的全部被414春案。系省得利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答:不当得利成立的条件是:(1)一方取得利益。所谓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在事实上得到财产,包括积极取得与消极取得。(2)他人受到损害。(3)取得利益和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无合法根据,指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财产所中我的法律特征有?答:(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
2、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财产所1融的*愧有?答:(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就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就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的利用权。就是民事主体取得基于财产所产生的物质利益的权利。就是民事主体对财产的依法处置权。他实信用原就包括哪些基本的客?答: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服行义务。具体内容包括:(1)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2)当事人应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力,加害于他人。(3)当事
3、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腿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代理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答:(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地位,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考,自主地作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依健永与转继承的区,I主要体现在?代佐健永与转继承有哪些区界I?答: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转继承是连续继承。(2)发生的情况不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转继承发
4、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3)权利主体不同。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转继承权的主体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4)使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方式。对行使财产所审救的限制表现在?答:(1)财产所有权人必须依法行使财产所有权。(2)财产所有权人必须积极行使财产所有权。(3)财产所有权人必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遵守社会公德。法定犍呆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是:(1)法定继承人范围是依照继承人之间存在的婚姻、血缘和家庭关系而直接由法律规定的。(2)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继承
5、遗产。(3)分配遗产时必须遵循法定原则。(4)法定继承方式的造用应置于遗嘱继承之后。简述该定犍呆的法律特征C答: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是:(1)法定继承人范围是依照继承之间存在的婚姻、血缘和家庭关系而直接由法律规定的。(2)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继承遗产。(3)分配遗产时必须遵循法定原则。(4)法定继承方式的适用应置于遗嘱继承之后。简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原C答: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6、规定。简述催系女的法律特征。答:(1)继承权的享有者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一定身份关系的公民。(2)继承权的发生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3)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遗留的个人财产。.(4)继承权的行使须以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为前提。(5)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以继承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简述无取合同的原因。答: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简述吴的成立须具备的条件。答:
7、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1)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要约既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成立。因此,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必须是特定的,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要约人作出要约的目的,只有经受要约人承诺才能实现,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的意思表不O(3)须内容具体确定。确定是指其内容包括足以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一方发出的意思表示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是希望对方提出主要条款,则该意思表示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邀请。简述遗篇与篇鸟的成别.答:遗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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