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或废止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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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失效或废止条款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09-25(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废止;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废止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03-23(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四条、第五条失效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煤炭工业部所属防排水抢救站征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通知1987-05-29(87)财税地字第007号“一、对防排水抢救站使用的房产和车辆,凡产权属于煤炭工业部所有并专门用于抢险救灾工作的
2、,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二、产权属于代管单位或改变房产、车辆使用性质的,仍要照章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上述条款中有关车船使用税的表述失效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1988-10-13(88)国税地字第13号第二条被国税发(1994)25号修改5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12-12(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二十条被国税函(2007)629号废止6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1989-01-25(89)国税地字第7号第三条失效7国家税务局对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
3、函1989-05-21(89)国税地字第44号第三条废止8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上地使用税的通知1989-08-14(89)国税地字第83号第七条失效9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08-19(89)国税地字第88号第四条失效10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08-23(89)国税地字第89号第二条中煤炭企业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废止。第三条“煤炭企业的报废矿井占地,经煤炭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和第六条“煤炭企业依照上述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确实仍
4、有困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的规定废止。11国家税务局关了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11-10(89)国税地字第119号第二条部分内容:“凡是生产经营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废山12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11-13(89)国税地字第123号第二条废止13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12-21(89)国税地字第140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废止;第十条、第十二条中“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的内容失效1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实行
5、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恢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1990-04-24国税函发(1990)434号”“一、对1990年以前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凡已经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三年的,应按规定恢复征税;对已经办理免税手续,但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还不满三年的,可以继续免税到满三年为止。二、对1990年1月1日以后,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再享受三年免税照顾,应照章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上述条款中有关车船使用税的表述全部失效15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1991-09-18国税发(1991)155号第H*一条被财税(2006)162号废止16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
6、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91-11-01国税函发(1991)1404号第二条失效17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1992-10-10国税函发(1992)1440号“经研究决定,对由主管工会拨付或差额补贴工会经费的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单位,可以比照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办理,即:对这些单位自用的房产、车船、土地,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上述规定中有关车船使用税的表述失效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1993-11-08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二款废止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更正通
7、知1994-03-22国税发(1994)084号第三条失效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4-04-21国税发(1994)106号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失效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1994-05-07国税发(1994)122号第一条失效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退税凭证的通知1994-06-27国税发(1994)146号第三条、第四条失效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1994-07-04国税发(1994)156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废止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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