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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重要时段食品药品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食安护佳节”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局研究,在全县开展“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规范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二、行动时间2023年4月24日开始至2023年5月4日结束,各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做好辖区内食
2、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督导时间县局成立督导小组(见附件),行动期间各督导组按照分工要求进行督导,2023年4月28日之前要督导到位。四、行动重点(一)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二)重点单位: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农批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大集、肉类批发商、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药品批发零售单位、卫生室等。(三)重点品种: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酒类、风味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糕点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五、行动任务(一)总体要
3、求。行动期间,要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和机制,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二)食品生产环节。针对酒类、食糖、蛋白(风味)饮料、肉制品、淀粉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产品出厂检验、标签标示等内容;针对食用植物油小作坊主要检查是否依法登记、生产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合格原料等行为。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聚集区域,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掺杂掺假、非法添加行业潜规则等经济利益驱动型违法。(三)食品流通环节。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义务落实情况,重点查处销售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过保质期、来源不明
4、以及“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对肉类供货商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销售的肉类及其产品有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信息按要求向源头监管部门通报。(四)餐饮服务环节。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环境卫生、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原料贮存以及加工制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还要检查许可资质公示、线上线下供应食品同质同标、配送要求落实等情况。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业态还要检查追溯要求落实情况。(五)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在大中型商超、批发市场、农村大集等消费集中场所开展“你送我检”活动,有
5、条件的快检室可以免费对消费者开放。各所要结合监管工作需要,针对重点品种、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依法开展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六)药品及医疗器械检查。药品方面重点检查人员配备、进货渠道、过期药品、经营场所、处方药、非处方药管理等。医疗器械方面重点检查使用的重点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合法合格;采购渠道是否合法;产品是否有购进、验收、使用记录;能否保证重点医疗器械产品使用的可追溯性;是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有效执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二)严肃责任追究。在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县局各督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开展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三)加强应急值守。各监管所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四)加强信息报送。检查信息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各督导检查组明确一名信息员,汇总每天检查情况,将检查情况表,于每日下班前分别报送至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器械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