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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对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和撰写,以及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根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
2、规、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一、适用范围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是指利用抗原抗体反应的免疫学检测方法对人血清、血浆中的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OtaITriiodothyronine,TT3)进行体外定量检测的试剂。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酶标记、(电)化学发光标记、(时间分辨)荧光标记等标记方法标记,以微孔板(管)、磁颗粒、微珠和塑料珠等为载体,采用竞争法定量检测人TT3的免疫分析试剂的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注册。以胶体金标记的TT3试纸条以及用“51等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各类TT3放射免疫或免疫
3、放射检测试剂不适用本指导原则。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应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6840o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一)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的说明、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以及同类产品在国内外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其中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部分应着重从方法学、性能指标、参考区间及临床应用情况等方面写明申请注册产品与目前
4、市场上已获批准的同类产品之间的异同。综述资料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1.产品预期用途及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1.1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3,5,3LL-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是由甲状腺合成和分泌(占大约20%)或由甲状腺素在5,位脱碘转化而来(占大约80%)的一种激素,分子量为651Da,是目前已知生物活性最强的甲状腺激素,其生物活性为甲状腺素(T4)2的35倍。在血液循环中,99.7%的T3与结合蛋白结合,发挥生理活性的是游离
5、的T3(FT3)o游离T3检测对疾病诊断的灵敏度和特异性较好,但相对总T3而言更容易受到一些疾病和药物的干扰导致结果假性偏高或偏低,此时总T3检测结果更能准确反映体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的状态。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是指血清或血浆中游离态和结合态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的总和,在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简称甲减)及其临床疗效的评价等。TT3在正常和病理状态下的水平特点,不同类型疾病、不同人群(例如年龄、性别、妊娠情况等)的TT3水平差异。详细说明测定TT3水平对相关疾病的临床指导意义。TT3升高见于:甲亢,包括原发性/继发性甲亢、T3型甲亢;亚急性甲状腺
6、炎和无痛性甲状腺炎;促甲状腺激素(TSH)不适当分泌综合征。TT3降低见于:甲减;甲状腺切除术后;应用雄激素、糖皮质激素、生长激素等药物引起TBG降低。1.2 申请人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2 .产品描述包括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控制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及关键控制点,质控品(如有)、校准品(如有)的制备方法、赋值过程及溯源情况。3 .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的说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如果采用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或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需对有
7、关传染病(Hl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证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对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灭活等试验方法进行说明。4 .有关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5淇他包括同类产品在国内外批准上市的情况,相关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及临床应用情况,申请注册产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异同等。6 .参考文献(如有)。(二)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如需提供)1.测定试剂所用活性材料(抗原、抗体)的制备、筛选、纯化以及鉴定等详细试验资料。若活性材料为申请人自制,则应详述活性材料的名称及生物学来源,申请人对该
8、活性材料技术指标的要求(如外观、纯度、蛋白浓度、效价等),且其生产工艺必须相对稳定,并对其工艺有相关的验证,同时确定该活性材料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依据和质量标准;若为申请人外购,则应详述其名称及生物学来源、供应商名称,提交活性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报告,详述申请人对该活性材料技术指标的要求以及申请人确定该活性材料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依据。其他原材料,如标记用发光物或酶、固相载体(如:酶标板、微孔板、磁珠)等,申请人应明确来源及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如发光物的稳定性、酶的纯度值及功能性实验、固相载体的外观、材质、吸附能力等)。2 .校准品、质控品(如有)的原料选择、制备、定值过程及试验资料。申请人应根据GB/
9、T214152008/1SO17511:2003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校准品应溯源至现行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品。(三)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如需提供)主要生产工艺一般应包括:工作液的配制、分装、冻干、固相载体的包被和组装,显色/发光系统等的描述及确定依据等。反应体系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质控方法等。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以流程图方式表示,并简要说明主要生产工艺的确定依据。3 .产品反应原理介绍。4 ,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应充分考虑样本的稳定性等因素,提供样
10、本采集处理和样本要求的最佳条件。5 .活性材料包被/标记工艺研究:申请人应考虑如包被缓冲液(类型、PH)及其添加量、活性材料浓度、时间、稳定性等指标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通过试验确定上述指标的最佳组合。6 .体系反应条件确定:申请人应考虑反应模式、反应时间、反应温度、洗涤次数等条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通过试验确定上述条件的最佳组合。7 .体系中样本与试剂的加样方式及其添加量确定:申请人应考虑样本加样方式、加样量以及试剂添加顺序、添加量对产品检测结果的影响,通过试验确定最佳样本与试剂的添加方式及其添加量。若样本需采取稀释或其他必要的方法进行处理后方可用于最终检测,申请人还应对可用于样本稀释的基质或处理
11、方法进行研究,通过试验确定样本稀释基质或处理方法。确定反应所需其他试剂的要求(校准品、标记物、底物等)的研究资料。8 .不同适用机型的反应条件如果有差异应分别详述。(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申请人应提交产品研制阶段进行的所有性能验证的研究资料,包括具体研究方法、质控标准、实验数据、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选择不少于3批产品对分析性能指标进行研究:包括准确度、空白限、检出限、线性、精密度(分析内精密度、批间精密度)等,性能评估时应将试剂(盒)和所选用的校准品、质控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评估整个系统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具体研究方法建议参考国外相关指南或国内有关体外诊断产品性能评估文件、行业标准等。1.准
12、确度准确度的评价途径包括: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品的比对研究、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品的偏差分析、方法学比对、回收实验等方法。(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进行研究,优先采用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品的比对研究)。1.l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品的比对研究用试剂盒缓冲体系将TT3国家(或国际)标准品配制成与试剂盒校准品相应的(一般应不少于5个)浓度点,试剂盒校准品与相应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品同时进行分析测定,每点平行测6定不少于2次,用Iog-Iogit或其他适当的数学模型拟合,计算两条剂量-反应曲线的斜率和效价比,两条剂量-反应曲线应不显著偏离平行;以国家(或国际)标准品为对照品,试剂盒内校准品
13、的实测值与标示值的效价比应在0.900LlOO之间。对于没有配备系列校准品的试剂盒,可在试剂盒规定的测量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缓冲体系,将国家(或国际)标准品配制23个浓度点,每个浓度点平行测定不少于2次,其实测值的均值与理论值之比,应在0.8501.150之间。9 .2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品的偏差分析按照标准品的缓冲体系,将国家(或国际)标准品配制23个浓度点,各点重复检测3次,测试结果为Xi,按式(1)计算相对偏差(Bi),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如果3次结果都符合要求,则为合格。如果N2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如果有1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重新连续测试20次,并分别按照公式(1)计算相对
14、偏差,如果219次结果符合要求,即为合格。y;_TBi=100%(1)T式中:BL相对偏差;XL测试结果值;T-有证参考物质标示值10 3方法学比对采用参考方法或国内外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已上市同类试剂作为参比,与拟申报试剂同时检测同一批临床样本(至少40例),样本浓度应尽量覆盖试剂的线性范围并均匀分布。从测定结果间的差异了解拟申报试剂与参比方法间的偏倚。如果偏倚很小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说明两检测系统对临床样本测定结果基本相符,拟申报试剂与参比方法相比,对同一份临床样本的医学解释不会产生差异结果。在实施方法学比对前,应分别对拟申报试剂和对比试剂进行初步评估,只有在确认两者都分别符合各自相关的质
15、量标准后方可进行比对试验。方法学比对时应注意质量控制、样本类型、浓度分布范围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统计学分析。11 4回收实验选择适当浓度的常规检测样本,分为体积相同的3份,在其中23份样本中加入不同浓度相同体积的待测物标准液制备待回收分析样本(标准溶液的体积与临床样本的体积比应不会产生基质变化,建议标准溶液的体积不超过10%,加入标准溶液后样品总浓度应在试剂检测线性范围内),制成23个不同浓度的待回收分析样本,计算加入的待测物的浓度。在另一份样本中加入同样体积无待测物的溶剂,作为基础样本,测定基础样本的检测浓度。用待评价系统对待回收分析样本和基础样本分别进行重复3次测定,按照公式(2)计算回收率R。(2)C(V0V)-C0y0looozoVxCs式中:R回收率;V加入待测物标准液的体积;VL基础样本的体积;C一样本加入待测标准物质后的检测浓度;Co-基础样本的检测浓度;Cs待测物标准液的浓度。回收率结果至少应满足在85%115%范围内,同时满足临床需求。2 .空白限空白限(LoB)指在声称概率下,空白样本可被观测到的最高测量结果。空白限的确定可选择对零浓度校准品(或样本稀释液)进行至少20次重复检测,计算所得信号值均值(又)和标准差(SD),将(x-25D)代入剂量-反应曲线,计算出的浓度值即为空白限。空白限应不高于0.4ngmL03 .检出限检出限(LOD)指样本中能够检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