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清水泥有限公司“2.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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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2月28日中午12时左右,玉山县岩瑞镇江西三清水泥有限公司原料车间破碎机房员工严*、李*从事原料破碎作业时,因操作不当掉落料斗中,受破碎机及原料挤压致死。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在江西三清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岩州村,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泥熟料及水泥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姜*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现有设备主要有锤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立式原料磨、回转窑等,企业现有员工200余人。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经过:2019年2月28日上午,江西省三清水泥有限公司安全巡视员祝*在厂里进
2、行安全巡查,一直到11时左右,情况正常,随后,祝*回厂里食堂吃中饭,吃完饭后继续到厂区巡查,12时左右看到原料车间员工李*被卡在破碎机料斗上,上半身趴在料斗口,背部压着一块石头,下半身在料斗里,另一名员工严*已经不见了,从料斗到料库的传送皮带上有血迹,传送带下方有部分破碎的衣物及碎肉,而此时破碎机还在运转。祝*于12时09分向厂里相关领导进行了报告,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周*及生产部主任占*到场后,立即通知电工断电停止破碎机运转,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组织人员用钢丝绳将压在李*背上的石块吊出,将李*抬出料斗,120急救车赶到后,医护人员确认李*已经没有生命体征。随后,江西三清水泥有限公司通知
3、了死者家属并于12时30分左右电话报告龙琴村村支书(其中死者李*为龙琴村村民)、岩瑞镇派出所所长、岩瑞镇党委书记,岩瑞镇派出所于13时左右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置(以影像资料为据),经调查取证,死者为严*和李*,两人因为生产时不小心掉进破碎机内导致意外死亡。3月1日上午,应急管理局派人赶到现场进行核查,初步认为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过程:县应急管理局于2月28日20时33分接到岩瑞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电话及短信报告,告知28日中午12时左右岩瑞镇江西三清水泥有限公司原料车间发生一起死亡两人事故,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要求岩瑞镇立即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有关事项,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
4、领导作出了汇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接报后批示:要依法依规抓紧处理,举一反三,分析原因,认真排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分管领导指示,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有关企业,督促各企业举一反三,全面进行安全排查,确保生产安全。岩瑞镇接到企业报告后,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乐*为组长的“228”事故处理小组,事故处理小组于2月28日13时左右赶到现场,稳控现场情况,划定事故现场安全区,并组织人员对死者李*的遗体进行安置,搜寻死者严*的遗体,同时安排人员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在随后赔偿协商中,县、镇、村三级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在事故赔偿处理上积极参与,主动协调三清水泥有限公司和两名死者家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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