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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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湛江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和国家、省部署要求,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制定如下措施。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1.便利民营企业公平准入。持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严禁以任何形式增设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推进“个转企”改革,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涉及有关行政许可,提供简化手续、优化审批服务。探索转型前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档案、相关行政许可、年报公示信息、债权债务
2、等事项延续和衔接。(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 .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禁使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清理废除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政策措施。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开评标现场异常情况联动处置机制。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领域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3、、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3 .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指尖办”、“掌上办”、05天办结。全面推进“一址多照”改革落地。健全园区招商全程代办机制,对项目审批实行全程代办。各审批职能部门对代办项目提前介入、提前指导,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并联审批和容缺审批制度,实施同步办理,提高代办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 .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依法设置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法律法规规章对涉审中介服务有明确范围限定
4、的,要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不得随意扩大。规范其他涉企中介服务的市场竞争行为,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优化提升中介服务水平,强化行业监管和信用监管,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业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实现机构选择、费用支付、报告上传、服务评价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相关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5 .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反映渠道。利用湛江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充分搭建“一站式”投诉监督平台,完善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做好民营企业诉求的全方位解决。将涉企投诉事
5、项纳入“12345”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诉求转办整改跟踪闭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业联合会)6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加快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支持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加快重塑信用形象。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6、、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法院、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7 .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梳理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等三类项目清单,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召开项目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民间资本推介质态较好、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在风险可控、权责明晰的前提下,鼓励多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
7、、运营大体量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8 .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产业园区建设,民营企业可以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园区实行统一使用管理,并参考投资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民间资本合理回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与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三、强化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9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8、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K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简并民营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依托湛江RCEP税收服务中心,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关于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东道国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和释疑,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更好地防范税务风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10 .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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