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规划+2022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任务分解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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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规划+2022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任务分解方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规划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不断提升我院干警文明素质,积极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规划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讲政治、强服务、重落实、促提升、创品牌、争一流”的奋斗目标
2、,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统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激励干警争做出彩检察人,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领导,有效协调,推动工作,成立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笑飞担任,副组长由各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龙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董朕、李家昊
3、、王蕊璞、张静君、闫安康、王瑾、张瑜格、肖征、孙通红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文明创建工作组。三、工作目标持续提升干警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现规范执法、业绩突出、廉洁高效、勤政务实、制度严明、内外和谐、环境优美、形象良好的目标,力争2022年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四、责任分工责任分工见附件*创建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任务分解表。五、实施步骤文
4、明创建工作是一项全员参与、全员共享、全员受益的经常性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参与。2022年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2年1月至3月)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成立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及动员会,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涧西区文明办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涧文明办(2020)14号)制定*创建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并下发执行,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1月至11月)1、扎实开展日常活动。围绕省、市、区文明办2022年文明创建工
5、作要求,严格按照*创建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任务分解表开展工作、落实责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正文明司法,努力体现检察特色,精心营造文化氛围,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有序,切实防止和杜绝各类影响文明单位创建的事件发生。2、做好文明创建信息平台数据上传和归档工作。认真准备创建档案,做好档案集中立卷归档工作。同时,做好电子档案通过网络逐阶段逐项上报工作。3、积极做好汇报总结等工作。2022年11月中旬前,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收集有关亮点和特色品牌工作,撰写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第三阶段:全面迎检(2022年11月下旬至12月)对照上级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对工作资料
6、进行全面补充完善,同时,做好年度考核验收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第四阶段:总结表彰全面总结一年来文明建设工作经验,表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部门和优秀个人。六、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分工。各部门要强化“文明创建,人人有责”的观念,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筹划本部门2022年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分工,提升机关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动员全体干警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大力营造文明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结合职能打造品牌与亮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部门要指定1名干警担任文明创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文明创建工作,并积极配合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二)
7、明确要求,稳步推进。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指导性操作细则,特别是影响文明单位创建的负面清单,要做到人人清楚,时刻警醒,牢固树立“为文明单位争光,不为单位抹黑”思想,严格要求自己,相互监督提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三)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各部门要把文明创建工作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确保文明创建水平全面提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附件:*创建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任务分解表*2022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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