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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XX证券简称:XX传媒公告编号:临20X3-0XX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投资基金名称及方向:XX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名,以正式工商注册后为准)(以下简称“XX专项基金”)。XX专项基金用于受让XX工艺美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XX工艺基金”)所持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有限”)部分股权。投资金额:总规模X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X万元。XX传媒股份有限
2、公司(以下简称“XX传媒”“公司”)拟认缴出资X万元,认缴比例为X8%。风险提示: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尚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等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金后续能否按预期募集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一、投资概述XX专项基金用于受让XX工艺基金所持XX有限部分股权。XX有限以20X3年X月X日为评估基准日,整体评估值X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为上述基础作价加上一定期间损益(依据最终交割日确定
3、)。XX专项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创意”,XX证券控股投资机构),XX专项基金最终认缴出资总金额是X亿元,其他意向方亦已确定。公司拟于近期与相关方正式签署XX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二、基金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XX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三)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五)基金总规模:X亿元人民币(六)基金期限: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退出期可延长2年,且只能延长一次(七)出资进度情况:基金
4、合伙协议签署完成后实缴出资。三、合作方基本情况(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法定代表人:X成立时间:X注册地址:X注册资本:X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XX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X5%的股权,XX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X%的股权,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X5%的股权,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的股权,XX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权,
5、XX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权,XX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权,XX企业管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持有1%股权。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X。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一)有限合伙人: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企业名称: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法定代表人:潘X成立时间:XX注册地址:XX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
6、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结构:XX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7.33%的股权,XX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0%的股权,XX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0.67%的股权。(三)合伙人序号普通合伙人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责任承担方式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ZZ
7、无限责任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ZZ有限责任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ZZ有限责任合计ZZZ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是受让XX工艺基金所持XX有限的部分股权。(一)基金的管理模式1 .基金管理人XX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对基金的管理。2 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立项、投资、重大投后事项、退出等事项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选择、决策(包括投资和退出决策)投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1名由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委派,1名由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其余3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
8、员会委员任期与合伙企业存续期相同。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委员中选任。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一人一票的原则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除“批准投资项目重大风险解决方案的投资决策,包括以下重大事项:(i)决定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基金利益;(ii)确定风险处置解决方案”、“批准本合伙企业在投资期和退出期内的退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回购退出等方式出售底层资产”的约定事项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四名及以上委员投赞成票方能通过外,其他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名及以上委员投赞成票即可通过。(二)出资方式、出资缴付及出资违约1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
9、民币现金出资。2 .出资缴付所有合伙人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必须来源合法,可自由处分,具有与其认缴出资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将根据适用法律和规范按照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合伙企业采用一次性出资的方式,各合伙人一律按各自认缴金额缴付出资。各合伙人对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应按照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进行实缴出资。3 .出资违约对于出资违约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决定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要求该出资违约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缴付欠缴出资额、缩减其认缴出资、出资违约金、赔偿金、终止协议等。(三)权利义务1.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权利包括:(1)负责有限合
10、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2)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对投资项目行使投资管理决策权;(3)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4)决定接受既有合伙人之间及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转让其合伙份额;(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企业因其目的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而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6)在有限合伙企业决定终止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收益分配、清算及财产分配;(7)决定聘请托管机构及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与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8)聘用专业人士、中介机构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与上述人士或机构签署相关协议;(9)为
11、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或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IO)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11)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从事有限合伙企业业务运营、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12)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2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义务包括:(1)按照本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职,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性、完整
12、性、安全性;(2)定期向全体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及本基金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合伙企业年度报告;(3)负责合伙企业已完成投资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合伙企业的投后管理行为,有效监督、指导、协调投后管理工作;(4)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3 .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合伙人会议决议、投资协议等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经营利润,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其认缴的出资。(四)合伙企业的管理费、可分配收入及分配原则1.管理费(1)投资期管理费:投资期内每年的管理费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乘以1%计算。基金完成备案且全体合伙人实
13、缴出资到位之日起二十个(20)工作日内,合伙企业向管理人一次性支付前两年投资期管理费;投资期第三年的管理费,由合伙企业收到当年度投资项目的分红后五(5)日内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第三年的管理费。(2)退出期管理费:退出期内每年的管理费按照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总额乘以0.5%计算。退出期内每年度的管理费由合伙企业收到当年度投资项目的分红后五(5)日内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当年度的退出期管理费。(3)如投资项目当年度未进行分红的,则在后续年度投资项目进行分红时,合伙企业应当向管理人支付前序年度和当年度的管理费。如投资项目的分红不足以支付合伙企业应付管理费的,则管理人可从可分配收入中提取合伙企业
14、未支付的管理费。如果可分配收入仍不足以支付管理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有限合伙人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向管理人另行支付相应管理费。(4)延长期管理费:延长期间不支付管理费。2,可分配收入及分配原则(1)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未支付的合伙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后的可分配部分:包括合伙企业退出投资项目时所获得的收入及合伙企业从投资项目取得的分红收益等。(2)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当于合伙企业实际收到后的六十(60)个工作日内分配。(3)合伙企业应当根据以下分配原则和顺序将可分配收入向合伙人进行分配:a.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依本项向各合伙人累计分配的税前金额达到其
15、当时的实缴出资额;b.如完成前一步分配后还有剩余资金的,应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7%/年(税前单利,从各合伙人实际实缴出资到账日起计至按a项分配完成之日止。如合伙人分期收到可分配收入的,则上述分配金额应分段进行计算)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如完成前一步分配后还有剩余资金的,剩余部分的10%作为基金业绩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90%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各合伙人一致确认和同意,尽管有上述约定,合伙企业的分配频率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五)退出方式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通过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回购退出;(2)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六、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