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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口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共三篇()为深入推进“口罩行动”全面开展,充分发挥佩戴口罩在疫情防控工作和公众个人安全防护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总策略和总方针,坚持佩戴口罩“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的基本原则,组织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升自我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筑牢个人安全防护屏障。二、范围界定(一)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
2、罩。具体包括:境外冷冻食品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等冷链运输岗位人员;接触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商超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进口商品、国际邮件快件从业人员。(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病房医护人员,保安、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保洁、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点医护人员等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学检查检验工作人员。(S)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具体包括:公共运输司乘人员、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安检人员、机场地勤人员、售
3、货员、售票员、警察、厨师、美容美发师、理疗师、按摩师、酒店和餐馆从业人员、快递员、货品配送员、外卖送餐员、门卫、保安、保洁等。(四)进入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具体包括: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文体场所、影剧院、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候车(机)厅等室内人员密集的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人员。(五)进入校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具体包括:各专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办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师生员工。(六)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具体包括:指挥体系工作人员,卡口执勤、流调排查、隔离转运、核酸采样检测、小区封控
4、、医疗救治、消毒消杀、垃圾处置等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防疫重点部位或风险区域督导检查人员。三、工作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口罩行动”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取得实效,深化开展以下6项行动。(一)在乡镇、社区村屯(林场)开展“全民倡议”行动。以网格为单位,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栏、社区广播、乡村大喇叭、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电子屏、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动员全市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认识佩戴口罩的重要作用,掌握科学佩戴口罩的方式方法,离家外出和进入各类场所佩戴口罩。(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引领带头”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作用,倡导工作期间主动佩戴口罩,带头宣传引导同事、亲友按要求佩戴口
5、罩。(S)在群团组织开展“助力落实”行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载体,引导广大青年、妇女、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口罩行动”。(四)在学校开展“口罩护幼”行动。将“口罩行动”作为“无疫校园”创建工作重要内容,师生员工在校期间规范佩戴口罩,教育引导教职工家属、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五)在各类机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开展“监督检查”行动。进入各类机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全部佩戴口罩。各类机构场所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行业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到“凡进必戴”“规范佩戴”“未戴禁入”。(六)在疫情防控岗位开展“安全防护”行动。各级指挥体系和防疫一
6、线岗位人员工作期间严格按规范要求佩戴口罩,认真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守不发生感染的底线。四、工作要求(一)充分认识意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自觉提升站位,深刻认识佩戴口罩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手段,在全市开展“口罩行动”,有利于发挥群防群控作用,进一步筑牢疫情防线,更好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全民响应的工作格局。要统筹本地“口罩行动”推进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口罩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方式,推动“口罩行动”在本单
7、位、本行业严格执行、落地见效。(S)压实落靠责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机构场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教育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行业部门认真履行主管责任,与服务对象签订佩戴口罩责任书。各单位、场所可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存放点,为人员提供口罩。(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示板、电子显示屏、广播、社区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口罩行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营造全民行动、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五)严格督导检查。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好相关重点机构
8、场所、特殊职业人群佩戴口罩工作的执法监督,对因不佩戴口罩或不正确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进入冬季,规范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防控措施。为有效阻断冬季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口罩行动”,现制定有关方案如下: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凡在XX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口罩行动”范围。二、目标要求针对一些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
9、佩戴口罩的岗位对象和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应戴尽戴(一)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L境外冷冻食品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等冷链运输岗位人员;2.接触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商超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进口商品、国际邮件快件从业人员。(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包括:1 .一般接触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等)门诊和病房医护人员,保安、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2 .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保洁人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3 .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集中隔离
10、点、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点医护人员等;4 .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学检查检验工作人员。(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包括:司乘人员、安检人员、机场地勤人员、售货员、售票员、警察、厨师、美容美发师、理疗师、按摩师、酒店和餐馆从业人员、快递员、货物配送员、门卫、保安、保洁等。(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等。凡进必戴市民群众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必须佩戴口罩:1 .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宾馆、车站等室内人员密集的场所;2 .乘坐厢式电梯,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车时;3 .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11、4 .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5 .在医院就诊陪护、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时;6 .在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候时;7 .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8 .老人、慢病患者外出时;9 .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规范佩戴口罩的规范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 .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2 .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3 .在长时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后,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
12、议重复使用;4 .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5 .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6 .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7 .建议家庭留存少量N95口罩、医用口罩备用。三、工作要求(一)全体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和规范佩戴。(二)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并对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进行监督管理,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应
13、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家属规范佩戴口罩。(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卫健、公安、市监、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紧抓好相关重点场所、特殊职业人群佩戴口罩工作的执法监督。(五)对由于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行动”的通告疫情防控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4、一、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责任和义务,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坚持“凡外出必戴口罩”,进入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交通站场、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娱乐场所、办事大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空间时,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进入厢式电梯等公用密闭空间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等候核酸采样、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时,务必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让佩戴口罩成为一种风尚、成为一种文明。二、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同时加强扫码、测温、查验、通风、消毒等工作,并对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5、,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要及时劝阻。同时,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对身边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的人员及时提醒,引导广大市民朋友养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卫健、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文旅广体、商务、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从严从紧抓好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高风险岗位人员佩戴口罩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佩戴口罩落实不到位、屡次发现问题的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依法责令整改并追究法律责任;对屡次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五、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行为。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且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涉及其本人的核酸检测、交通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