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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期货业务质量控制流程说明一、质量控制责任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设计、实施和运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执行一体化管理机制,以实现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五方面的统一管理。(一)治理结构事务所设立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和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等内部治理机构,其中,合伙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是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最高管理执行机构。首席合伙人全面负责事务所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有七名委员,姚庚春为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有五名委员。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业务研发与拓展委员会、政策研究与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所管理委
2、员会、人力资源与财务委员会。(二)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层1、首席合伙人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2、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具体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3、职业道德主管合伙人具体负责事务所与职业道德(包括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的独立性)有关的事务;4、业务条线主管合伙人负责主管业务的总体质量;5、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监控和整改”要素的运行承担责任。(三)组织架构事务所设立了办公室、党办、技术标准部、质量监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中心、培训部、档案室、函证中心等10个综合部室,按照部门职责,具体办理质量管理方面的事务。为提升管理效率和审计质量,所内建立了审
3、计作业管理平台系统,通过该系统实施质量控制和审计作业。二、职业道德(一)独立性管理的政策与程序本所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政策和程序作出规范,并制定了相关具体规定。(I)受限实体清单方面,按照关于禁止员工利用内幕交易买卖股票及其持有客户股票进行登记备案的有关规定,向本所员工提供上市公司客户清单,要求全所员工及其近亲属建立身份信息登记备案,要求员工及其近亲属不得购买本所客户股票,原已持有的客户股票不得违规抛售;不得违法违规买卖股票及其他进行内幕信息交易行为。(2)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回方面,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以及业务委派程序中规定了关键审计合伙人的定期轮换和冷却期制度,并进行实质性轮换。(3)非审
4、计业务独立性的评估和批准方面,所内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第5号对审阅、其他鉴证业务的独立性作出规定,除此之外的专业服务的独立性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中的相关规定。(二)设置相应部门负责独立性与职业道德事项的管理所内的职业道德守则职业道德规范准则对独立性和职业道德事项作出了规范。所内设置了职业道德主管合伙人,人力资源部设置了专门的关于独立性和职业道德管理岗位,负责处理具体事务,质量监管部、信息部协助。每年年初所内发布关于签署承诺书及禁止员工及近亲属买卖我所承接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通知,所内员工按要求签署年度独立性承诺函关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承诺书不从事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的承诺书。(三)针对独立性和职
5、业道德持续开展培训每年针对独立性和职业道德事项持续开展培训I,促使执业人员提升专业胜任能力,恪守独立、公正、客观原则。比如,2022年培训中,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后续教育制度及实施办法,在征集所内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2022年度分层分技能内培计划,其中第三期培训班“执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提升培训班”通过警示案例解析,解读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助理人员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保持职也诚信的必要性。三、人力资源(一)建立和保持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执业人员队伍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招聘、薪酬设置、职业发展、继续教育、绩效考核、员工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各个方面作出规范,培养和保持
6、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2、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1)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地方协会的职业后续教育;(2)职业发展,包括对各级别人员进行持续培训;(3)现场培训;(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二)人员的委派人员委派按照业务委派程序执行,考虑被委派人员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工作负荷等因素。1、项目合伙人的委派业务承接与保持确定后,C类业务由主管合伙人委派项目合伙人;B类业务由管理合伙人委派项目合伙人;A类非上市业务由管理合伙人委派项目合伙人;A类上市.业务由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项目合伙人。2、项目经理及
7、项目组成员的委派在项目合伙人确定后,项目组成员的委派由项目合伙人按照项目计划提出人员需求及名单,由项目所属的审计部门授权经理在部门内部安排,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提交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委派(1) A类非上市业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质量监管部合伙人委派;(2) A类上市业务由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四、审计业务承接事务所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客户关系和业务承接与保持控制程序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决定程序等制度,对新客户和新业务的承接的政策和流程作出了规范。针对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决策,充分考虑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
8、的诚信状况、业务风险以及是否具备执行业务必要的时间和资源,审慎作出承接与保持的决策。(一)业务风险类别的划分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务风险的高低,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等,将项目划分为A类上市、A类非上市、B类、C类等类别,对各类项目分别实施不同的承接控制程序。1、A类上市业务包括以下客户涉及的财务报表审计、审阅、内部控制审计(鉴证)、验资,以及上市公司及其重大子公司的重大特定资产审计:(1)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其重大子公司;(2)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并购重组(认定标准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3) IPO申报。2、A类非上市
9、业务包括以下客户涉及的财务报表审计、审阅、内部控制审计(鉴证)、验资,以及新三板公司及其重大子公司的重大特定资产审计:(4) 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上市公司(包括IPO申报)的重大联营、合营企业;上市公司非重大资产并购重组。(5) 股转系统挂牌公司、退市公司业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新三板挂牌前股改、挂牌申报;已挂牌新三板及其重大子公司、重大的联营、合营企业;已挂牌新三板公司发生资产并购重组;两网及退市公司(两网指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退市公司指从沪深交易所退市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6) 债券业务债券业务,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券、中期票
10、据、短期融资券、永续债、银行间票据等的发行以及后续年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的重大子公司、重大的联营、合营企业。(4)资产证券化业务上报或在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备案的资产证券化及相关现金流预测咨询。(5)作为申报材料组成部分的IPO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易方等。(6)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及其重大子公司、重大联营、合营企业。(7)银行、保险、信托企业。(8)
11、境外企业(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除外)。(9)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业务。(10)初步业务活动已识别出异常情况和高风险业务。3、B类业务(I)A类上市、A类非上市业务的客户的专项审计。(2)以下客户涉及的财务报表审计、审阅、内部控制审计(鉴证)、验资、专项审计: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集团)及二级公司、省级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非重大子公司(指资产、净资产、收入或净利润占合并总资产、合并净资产、合并总收入、合并净利润15%以下的子公司)、非重大的联营、合营企业(指长期股权投资占合并总资产、合并净资产15%以下或本期投资收益占合并净利润的15%以下的联营、合营企业)
12、;发债公司子公司(单独发债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重大子公司除外);财务公司、小额贷款、保险代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各地股权交易中心申报挂牌或已挂牌企业;高风险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机械以及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煤化工、船舶制造、风电设备、光伏等产能过剩行业)。4、C类业务除上述A类、B类之外的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资产证券化现金流预测分析咨询报告等涉及证监会认定的证券业务除外),划分为C类业务。(二)业务承接与保持的审批1、按照权限分别进行审批(1) A类上市业务,由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讨论决定承接或保持与否,确定是否承接或保持,依据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需
13、经半数以上人员通过,如果委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无法形成决议时,不得承接或保持该项业务。在业务承接与保持决策过程中,同为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和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委员时需回避表决。(2) A类非上市业务,由管理合伙人决定承接或保持与否;(3) B类业务,由管理合伙人决定承接或保持与否;(4) C类业务,由主管合伙人决定承接或保持与否。在业务保持方面,对现有客户依照所内的风险评价标准逐一进行风险排查,从风险把控、人力资源、企业诚信、媒体质疑、立案未结、持续经营等多个方面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是否承接。2、对工作负荷进行监控业务委派程序中规定,所内监控项目合伙人的工作负荷及可供调配的项目合伙人
14、数量,以使项目合伙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项目合伙人每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包括IPO)业务不得超过5家、发债业务不得超过10家、新三板业务不得超过30家。(三)强化证券业务质量管理1、风险控制前移执行所内“A类上市业务首次承接负面清单规定”,纳入负面清单的业务一般不予承接,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存在诚信问题,公司股东存在严重矛盾纠纷,或媒体有大量负面报道、社会反响较大。因涉嫌财务舞弊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通过走访监管部门所获取的信息不足以了解舞弊的范围和金额。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在境外,组建胜任境外审计的团队存在困难;因新冠疫情无法派出审计团队,需要利用境外审计师的工作,但公司无
15、法聘请PKF成员所开展境外审计,或无法聘请具备胜任能力的境外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出现债务违约、违规担保,金额重大,无力偿还,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解决债务问题。公司上市后短期内业绩变脸,审计师辞聘,且公司对业绩大幅下滑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公司处于退市警示状态(*ST),没有用以避免退市的切实可行的预案和计划。年报审计期间临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实质原因无法确定,或更换发生在1月31日之后。前一年度财务报表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未变更、相关高管尚未更换,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虽已变更,但尽职调查认为导致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重大影响难以消除。2、加强尽职调查工作上市公司业务承接前,派出尽调小组对拟承接的上市公司进行尽调,尽调报告提交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审议讨论。尽调报告中需要就公司的诚信状况、公司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审计策略、上年非无保留意见事项重大影响的消除、与前任审计师的沟通等作出深入分析。2022年年审期间,我所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拒绝了多家上市公司业务的承接。3、关注高风险项目的保持与否为更好、更有针对性地实施业务质量控制,把控风险,按照我所“上市公司风险评价标准及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