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财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泥企业财控管理制度.docx(4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水泥企业财控管理制度1、可控成本核算制度2、付款结算制度3、营销开票管理制度4、发票管理制度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盘点管理制度7、仓库管理制度8、地磅管理制度9、财控管理守则一可控成本核算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可控成本的项目、耗量确认、价格确认、产量等内容。适用于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2目的强化可控成本控制,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提高全面预算的精确度。3管理内容及要求可控成本,是各工序在组织运营过程中可以控制的成本,是企业对工段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之一。3.1可控性成本归集3.1.1可控成本项目指运营过程中可以控制的成本项目,包括:各工序耗用的电、水、消耗性材料、工矿配件;水
2、泥粉磨耗用的熟料、石膏、矿渣、石子、粉煤灰、柠檬酸渣、助磨剂等。3.1.2成本项目耗量确认大宗原材料耗用:各工序耗用的熟料等大宗物料,按DCS系统曲线、运营自动化系统计量数据和实际盘点三结合为准,实现盘点制。电耗:各工序耗电,以自动化系统计量数据和实际盘点校正相结合的数量为准。水消耗:各工序耗用,以自动化系统计量数量为准。助磨剂消耗:以自动化系统计量数据和实际盘点校正相结合的数量为准。消耗性材料、配备件耗用:各工序耗用的消耗性材料、工矿配件,以物流系统统计的数量为准。3.1.3成本项目价格确认电价以当月上交供电企业电费实际价格加港动力企业用电服务费0.03元/千瓦时;水价以当月上交港动力企业水
3、费单价为准。熟料等大宗物料、消耗性材料、配备件以浪潮系统全月一次加权计算的实际单价为准。3.1.4可控成本计算方法各工序大宗物料、助磨剂、水、电等耗用量乘以单价得出相应的单项成本,加上仓库统计的消耗性材料、工矿配件领用额即为工序可控成本;工序可控成本除以工序产品产量即为该工序产品的可控单位成本。工序材料耗用数量除以工序产品产量为各耗材的可控单耗。3.2工序产品产量的确定以运营自动化系统实时记录并归集的数据和实际盘点校正相结合的数量为工序产品产量。3.3水泥分品种成本核算运营数字化系统可以实时记录并归集的分品种熟料等大宗原材料耗量、电耗、水耗按运营数字化系统自动归集和实际盘点、配比的数据相结合为
4、准,作为各品种水泥可控成本的耗量。各品种水泥消耗性材料和设备、配件消耗按“总的实际消耗额X(各品种水泥运营时间总运转时间)”确定。3. 4企业对工段考核时,以运营部最终确认的消耗量为准。附一:各工序成本计算表二付款结算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反馈结算的原则、支付审批审批等内容。适用于企业的付款结算工作。2目的加强企业资金收支的管理,强化资金的审批流程。3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基本原则遵循“执行预算,分层把关,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原则。所有资金支出项目均应执行月度、年度预算,按照职责分工,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控负责人多口把关。未履行程序,或未获得分管副总、财控负责人签批
5、的项目,均不得支付资金。1 .1.1收支两条线资金收入与资金支出实行两条线管理,即资金收入全部存入收入户,资金支出全部通过支出户结算或从支出户提现后支付,严禁坐收坐支。3 .1.2审批一支笔所有款项支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和财控负责人审核。4 .1.3预算管理资金支付应按预算付款,预算外付款须经总集团公司财控部批准后支付,企业应加强管理,杜绝预算外付款。5 .1.4日清月结资金收支要当天入账、日清月结,确保帐实相符。3.2资金管理方式企业所有的资金收入要全部存入收入户,结算中心按时划转各企业在结算中心账户;所有支出由总集团公司结算中心根据预算及各企业申请统一划拨支出户,各企业通过支出户转账结算或提
6、现后支付。33资金支付审批程序3.3.1采供资金支付按总集团公司财控收支审批规定和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规定审批、结算。3.3.2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报销3.3.2.1报销人填写企业固定格式的报销单(附发票)和费用请示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企控办。3.3.2.2企控办转交财控部单据审核人员,查询发票真伪,查询无误后,由企控办转交财控负责人审核签字。3.3.2.3企控办将已审核无误的单据转呈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出纳根据经总经理、财控负责人签批的报销单,核实发票金额与报销单金额是否一致,据实结算。发票金额少于报销单金额时,不得付款,并要求报销人按以上程序重新付款。3.3.2.4费用
7、报销由企控办负责控制。开支单位报账前,应先到企控办进行确认登记,凡在预算内的开支,企控办进行编号登记,按以上程序审批;凡预算外的开支,企控办不预编号登记,暂不安排付款,提交下月预算。3.3.2.5招待、差旅、会议在发生前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发生后10日内申请报销;未经批准的招待、差旅、会议费用不予报销。3 .3.3技改项目开支:由运营部技术室提报项目预算,经分管副总审核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单项技改支出高于10万元的项目,总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审核备案;财控部根据预算、项目进度及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请示单安排付款。4 .3.4其它资金支付其它资金支付,由具体经办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请示报告”,经部门负
8、责人签字后,由企控办转呈分管副总、财控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经办人员持总经理批复的“请示报告”到财控部办理结算(涉及发票的必须持发票),其他程序同2o3.4资金管理1.1 4.1企业要建立不定期现金、票据盘点制度,主管会计每月至少主持一次盘点,并出具规范的盘点报告,确保帐实相符、资金安全。1.2 4.2实行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控负责人审签制度,监督资金流,确保银行收付款安全。1.3 4.3空白支票与银行印鉴不得一人保管,建立内部岗位监督制度。1.4 .4未尽事宜,按企业会计制度、总集团公司财控管理制度、财控管理守则相关规定执行。三营销开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企业
9、营销开票的具体规定。适用于企业水泥营销的开票工作。2目的规范水泥营销的开票工作,强化水泥开票的管理。3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开票员、收款员严格按照总集团公司营销管理系统规定程序开票、收款,严禁一人操作。3.2 开票员严格按照企业规定价格和承兑加价政策开票,严禁低于规定价格开票。3.3 开票员按照第三方计重部门出具的装船水检尺重量单载明的装船数量或营销系统充卡数量、合同价格或企业规定营销结算价格,准确无误的录入发票数据,打印发票。3.4 收款员审核发票数量、单价、金额无误后,收款、盖章(发票专用章),要求票面不得有漏项,印章齐全清晰;经办人在发票记账联签收。3.5 财控负责人定期核查营销价格执行
10、情况,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向总集团公司调度监控中心、财控部反映。四发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收取、开具发票等内容。适用于企业收取、开具发票的工作过程。2目的规范企业发票的收取、开具工作,强化发票管理,杜绝财控风险。3管理内容及要求3.6 收取发票的管理3.6.1 财控部收到发票后方能付款,没有发票严禁付款。3.6.2 预付款结算,由经办人负责在付款后及时收回发票。财控部每月10日前,打印上月预付款明细,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签字,责任部门负责督促责任人收回发票,挂帐一个月以上的预付款,经办人要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报分管领导及财控部。若因预付款结算不能收回发票
11、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办人全额承担。3.6.3 经办人员收到发票要及时转交财控,并做好交接记录,因发票丢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3 .1.4经办人对发票的真伪性和合法性负责,因收取虚假发票或对方虚开发票等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负责。4 .1.5付款结算单位(收据单位)与发票的开票单位必须一致,规避税收风险。3.2开具发票的管理1.1.1 2.1空白发票与发票专用章不能由一人保管,空白发票由开票人员保管,发票专用章由出纳保管。1.1.2 开票员要严格按真实业务开具发票,严禁虚开发票。因虚开发票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开票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1.1.3 3现金或信用卡收款业务
12、,原则上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4 开票员为新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审核客户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5 开票员要严格按付款单位名称开具发票,严禁随意篡改,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开票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1.1.6 出纳审核付款单位、发票抬头、营销价格、金额等信息无误,收取货款后方能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不得加盖印章。1.1.7 发票已经开具,严禁退票拆分。1.1.8 8发票存根要按规定规范装订,定期移交主管会计。3.3其他事项:未尽事宜,按票据管理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目的
13、为规范企业的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保养维护,特制定本制度。2固定资产界定2.1 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 .1.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1.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2.2 确认标准2.2.1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与运营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均应作为固定资产;2.2.2不属于运营、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2.2.3企业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核算。2.3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可分为七类:房屋、构筑物、机械
14、设备、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给排水设备、厨房设备、工具器具。3固定资产计量3.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1 .1.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认入账价值。3 .1.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3.1.2.1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3.1.2.2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3. 1.2.3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3.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3.2.1固定资产折旧3.2.1.1折旧范围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
15、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3. 2.1.2折旧方法按总集团公司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3.2. 1.3折旧计提3. 2.1.3.1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要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费用。4. 2.1.3.2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5. 2.1.3.3根据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折旧率规定如下:资产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40年3%2. 43%5%机械设备7. 92%12年电器设备10年5%9.5%,3. 2.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2.1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审查,如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净值,按低于账面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3.2.2.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