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必考知识点 公共科目24.docx
《一建必考知识点 公共科目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建必考知识点 公共科目24.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一建必考知识点公共科目24【考点】收入的概念及特点本目主要分析狭义收入。一、收入的特点1,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2 .可表现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兼而有之3 .收入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4 .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二.哪些不算收入1.非日常活动的流入不算收入(营业外收入)2 .所有者投入(权益投资)不算收入3 .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款项不算收入【考点】收入的分类销售商品收入包括产品销售和材料销售两大类。产品销售主要有自行加工的碎石、商品混凝土、各种门窗制品等;材料销售主要有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和包装物。提供劳务收入主要包括机械作业、运输服务、设计业务、产品安装、餐饮住宿等。让渡资产
2、使用权收入如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取得的收入、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等。【考点】偏差分析的表达方法1.横道图法形象直观,一目了然,但反应信息量少,应用于较高管理层。2.表格法灵活、适用性强;信息量大;可借助于计算机最常用。3.曲线法最理想的状态: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三条曲线靠得很近、平稳上升,表示项目按预定计划目标进行。【考点】偏差原因分析和纠偏措施【考点】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建造师注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
3、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二、建造师继续教育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考点】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的。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一建必考知识点 公共科目24 必考 知识点 公共 科目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