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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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1抽样方法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每种产品抽取样品2件,其中1件作为检验样品,1件作为备用样品。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甲醛含量GB/T2912.12PH值GB/T7573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GBZT17592GB/T233444耐水色牢度GB/T57135耐酸汗渍色牢度GB/T39226耐碱汗渍色牢度GB/T39227耐干摩擦色牢度GB/T39208耐湿摩擦色牢度GB/T39209耐洗色牢度GB/T392110绒子含量GB/T14272-
2、2011/202111耗氧量GB/T14272-2011/202112充绒量GB/T14272-2011/202113纤维含量FZ7T01057GB/T2910等14使用说明GB/T5296.4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73053-2015针织羽绒
3、服装GB/T14272-2011/2021羽绒服装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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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 羽绒服装 产品质量 监督 抽查 实施细则 2023